導航:首頁 > 澳大利亞 > 澳大利亞是什麼監管

澳大利亞是什麼監管

發布時間:2022-07-02 09:09:01

㈠ 澳洲的AFSL牌照的監管范圍,如何申請呢

澳大利亞證券與投資委員會

ASIC:全稱 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 Commission,即澳大利亞證券與投資委員會。根據ASIC法案的規定,任何在澳洲從事金融交易的金融機構均需接受ASIC的認證,並申請獲得AFSL金融服務牌照。

在澳洲,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分為兩類,一類是(場內衍生品);另一類是(場外衍生品)。其中場外衍生品包括:Margin FX(又稱margin 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 ,CFDs差價合約,二元期權等。Margin FX的中文意思就是外滙保證金交易。

申請澳洲金融牌照AFSL的好處:

保護資產

完善的政府職能和獨立管理金融市場

全方位的監管體系;監督與管理兩手並重

在金融運作中協助和保護零售商和客戶

注重對投資者的權益保護設立了FOS糾紛解決機構

對任何違反法律的行為有著嚴格的處罰措施

公開公正的信息發布確保公眾利益

通過新技術和流程提高服務水平

申請AFSL牌照流程

金融業務方案設計→遞交牌照申請,及所相關文書准備工作→撰寫金融服務指→金融交易產品披露說明撰寫→僱傭合同撰寫→反洗錢反恐報告申請

申請牌照流程是六至八個月

㈡ 世界外匯交易平台有哪些主要監管機構

1.美國(NFA)

美國的監管機構簡稱NFA,美國全國期貨協會(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NFA),美國全國期貨協會(NFA)是根據美國《商品交易法》第17節的規定,於1976年組建的期貨行業自律組織,屬非盈利性會員制組織,是美國期貨及外匯交易非商業獨立監管機構。《商品交易法》第17節源自1974年的《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法》第三章,該部分規定了期貨協會的登記注冊和CFTC對期貨專業人員自律管理協會的監管。1981年9月22日,CFTC接受NFA正式成為"注冊期貨協會",1982年10月1日,NFA正式開始運作。
美國全國期貨協會,是一個期貨行業的自律組織。總體上看,美國並不鼓勵發展零售外匯行業,反而一直以嚴厲的監管在打壓零售匯商。
2.英國(FCA)

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2013年起被兩個新的監管機構所替代,他們分別是金融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ct Authority, FCA)和審慎監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PRA)。其中對經紀商的監管權將全部由FSA移交至FCA。

FCA是英國金融投資服務行業的中央監管機構,負責監管銀行、保險以及投資業務。FCA目前是全世界監管最完善、法律執行力最強的金融監管機構,成為各國金融監管機構學習的典範,其權威性得到投資者高度認同。
FCA是一個不屬於英格蘭銀行的獨立機構。從2013年4月1日起,FCA的職責是促進有效競爭,確保相關市場正常運作,監管所有金融服務公司的行為。其中包括防止市場濫用行為,幫助消費者得到公平的交易機會。與此同時,FCA還負責不受PRA監管的金融服務公司的審慎監管,例如,資產管理公司和獨立的財務顧問。
當某FCA成員公司被認定無力償付其債務時,可以啟動補償程序,以賠償投資者的交易資金。因此選擇正規受監管的投資平台,將會極大的保護投資者的資金免受不必要的損失。
FCA初期就不要想了。英國的,太折騰,而且新的交易商都沒什麼優勢,比較困難。加上100萬英鎊的保證金plus一個辦公室加上招聘,周期也很長,整個團隊不死也脫層皮了。
3.澳大利亞(ASIC)

澳大利亞金融領域監管機構為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主要牌照是金融服務提供商牌照。持牌人可以開展經紀業務,以及通過自有賬戶交易。資本要求為110萬澳元,年費在3500澳元至5萬澳元,取決於交易量。
辦公地點要求:必須有實體辦公地點。至少有一名澳大利亞人作為公司管理人。只能在澳大利亞范圍內向澳大利亞人提供投資服務。
一些主要監管要求:在申請的最後階段,資本要求資金必須凍結。公司取得牌照後,所要求資本將必須為已發行實收資本,而且50%的資本要求資金必須為流動資產。客戶資金必須隔離存放。投資公司必須履行資本充足率以及大額風險方面的定期報告義務,另外還必須履行內部審計報告、合規報告、風險管理報告、反洗錢報告、經審計財報和審計報告、合規計劃、培訓登記以及產品審查政策的報告義務。牌照持有人必須成為投資者賠償基金成員。持牌人還必須參加職業責任保險以及董事和高管責任險。
所有公司都必須按照國際認可的會計標准合理保留會計記錄,履行審計義務。
除了保留會計記錄,還有月度稅務報告、月度對賬單、季度稅務報告也需保留,如果有聘用了員工,還要保留月工資單。所有公司都必須披露聲明、條款和條件以及金融服務指引。
4.加拿大(IIROC)

加拿大投資行業監管組織(IIROC)對外匯和所有證券實施同樣的交易法律規定。對外匯交易商和 相關經紀商,IIROC提出了最低資本金要求(前者是250,000加元,後者是75,000加元)。同時,IIROC頒布了其他一些法令,控制客戶的交易風險。通過限制交易杠桿(基於對某一幣種波動性和流動性要求,對即期風險保證金做出評估,以確定是否採用限制政策),保護客戶利益,防止賭場風格的過度投機。並且,為了防止交易者受到經紀商破產的傷害,它還為每個交易者提供了第三方承保的100萬加元數額的金融保險。
5.香港(FSC)

香港金融監管機構是香港證監會。牌照類型有三:一類(證券交易)、二類(期貨合約交易)、三類(外匯杠桿交易)。第三類牌照針對外匯提供商,最受歡迎。申請審批時間為4-6個月。各種牌照資本要求不同,從70萬港元至130萬港元不等。年費依據牌照類型不同從6000港元至1.9萬港元。【註:據ADS達匯李紀綱指正,香港的三號牌照資本要求最低為三千萬港幣】
辦公地點方面:必須設立實體辦公地點,員工必須為香港居民。
牌照申請必須由香港公司或已注冊的香港公司提交。
牌照申請公司至少要有兩名高管負責公司管理,並在其中任命一名為執行董事。申請公司及其高管、員工和股東都必須符合香港證監會規定的適當人選原則。香港證監會將對申請人的償債能力及財務狀況、教育及其他方面資質、擬開展業務方面的相關經驗、正直公平地開展受監管業務活動的能力、公司聲譽以及財務穩健性進行評估。
監管要求:持牌公司必須一直保持實繳股本和流動性資本不少於最低資本要求。持有客戶資金的持牌人必須在香港的銀行開立賬戶。客戶資金必須隔離存放。所有持牌人必須保留財務清償能力和財務狀況、財務教育概述、內部合規和內控制度的相關記錄。
所有持牌人必須按照國際認可的會計標准合理保留財務記錄,提交月報、季報和年報。所有公司都必須向公眾披露財報。
6.新加坡(MAS)

新加坡金融監管局,英文全稱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簡稱「MAS」。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是新加坡的中央銀行。
1970年以前,新加坡的中央銀行的各種貨幣職能由多個政府部門和機構執行。隨著新加坡的快速發展,銀行變得日益復雜和發展所需的貨幣環境要求政府不得不精簡政府機構的各項貨幣職能,從而保證貨幣政策更具活力和連貫性。因此,1970年新加坡議會通過了新加坡金融監管局法案。1971年1月,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成立。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法案賦予了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監管貨幣各方面的權力,比如銀行以及新加坡金融領域的各方面。
一般說來,目前的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掌管著貨幣、銀行、保險、證券和金融部門的這項法規。繼2002年10月1日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合並貨幣機構董事會後,他也具備了發行貨幣的職能。
7.模里西斯(FSC)
模里西斯金融服務管理局(簡稱FSC)成立於2001年,為模里西斯非銀行金融服務行業的監管機構。FSC的職權范圍包括對證券、保險等金融服務公司進行監督和審查,促進發展公平、效率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從而進一步為投資者提供保障。
8.歐盟(MIFID)
現在,在對外匯和二元期權公司監管方面,最受關注的監管地區是歐盟。在受監管市場、其他交易系統和投資公司有組織的執行投資者交易方面,歐盟創建了全面的監管制度。規定之一就是,投資公司只要從歐盟的一個成員國監管機構獲取牌照,就有按照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法規(MIFID )指令在整個歐盟提供投資服務和活動的自由(通常稱之為牌照權利),可以在歐盟的任何地區開展業務。目前,指令2004/39/EC (MIFID 1) 仍然有效,但將被指令2014/65/EU (MIFID 2)所取代,2016年7月3日,歐盟將發布相關公告。該MIFID指令規定,為了使投資公司行使牌照權利,歐盟成員國不得針對適應該指令的投資公司發布任何額外要求。 除了上述牌照權利,歐盟成為二元期權公司最歡迎的監管地區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2010年末,歐盟承認二元期權是屬於MIFID指令監管的金融工具地位。做出這個決定後,歐盟成員國的監管機構開始批准僅提供二元期權業務的投資公司的牌照申請。塞普勒斯證監會在這方面是先行者,馬爾他的金融服務局緊隨其後。據最新報道,英國也正在將對二元期權的監管從博彩委員會轉移到金融行為監管局。另外,上述監管地區也成為外匯服務提供商的目的地。 歐盟地區的資本要求分為8萬歐元(針對不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12.5萬歐元(針對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73萬歐元(針對做市商)。牌照年費各成員國有所不同。例如,塞普勒斯從3500歐元至7.5萬歐元。馬爾他為1300歐元至1萬歐元。
9.塞普勒斯(CYSEC)
塞普勒斯的外匯和二元期權提供商均受塞普勒斯證監會的監管。
塞普勒斯有三種類型的牌照:不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做市商。最受歡迎的牌照是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特別是對於二元期權提供商。一些外匯服務提供商需要考慮做市商牌照,因為做市商牌照是唯一允許持牌人通過自有賬戶交易的牌照。
申請牌照的時間平均為5-6個月,最近,塞普勒斯證監會宣布加快審批進程,審批將在2個月之內完成。各種牌照的資本要求不同,不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為8萬歐元,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為20萬歐元,做市商為100萬歐元。年費在3500歐元至7.5萬歐元之間。
辦公地點方面,公司必須在塞普勒斯有實體辦公地點。至少要有兩面高管人員管理公司,另外至少要有兩名非執行董事。大多數董事必須為塞普勒斯居民,另外,投資服務必須在塞普勒斯提供。
一些主要監管要求:在申請的最後階段,資本要求資金必須凍結。公司取得牌照後,所要求資本將必須為已發行實收資本。原始股權、董事會和管理層的變更必須經塞普勒斯證監會批准。客戶資金必須隔離存放。投資公司必須履行資本充足率以及公司頭寸大額風險方面的定期報告職責。其他報告義務還包括內部審計報告、合規報告、風險管理報告、反洗錢報告、經審計財報和審計報告。牌照持有人必須成為投資者賠償基金成員。
財務和審計方面要求:所有投資公司都必須按照國際認可的會計標準保留適當的會計記錄,還要履行審計義務。
10.紐西蘭(FSP)
FSP,全稱為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金融服務企業),符合該類型的監管則稱為FSPR,即Registrar of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注冊金融服務企業)。紐西蘭在2008年9月29日通過了《2008金融服務企業注冊與爭端解決法案》(The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 (Registration and Dispute Resolution) Act 2008 )。

自2010年8月16日開始,金融服務企業監管機構FSPR開始接受金融企業的申請,而自2010年12月1日開始幾乎所有的紐西蘭金融服務企業均需在FSPR注冊才能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

㈢ 澳洲ASIC AR監管牌照有什麼優勢,怎麼申請

目前國內新興的外滙公司熱衷於英國FCA或澳洲ASIC的AR牌照,因在復雜多變的環球監管及行業發展背景下,需要英國FCA或澳洲ASIC做背書,以獲取投資者的信任,以此期望在行業競爭日趨激烈的環境下,贏得市場。

澳洲ASIC對外滙市場的監管, 外滙市場是澳大利亞重要的金瀜交易市場之一,澳大利亞正券交易所(Australian Stock Exchange,簡稱:ASX)、各銀行體系、外滙和其他金瀜衍生品交易商均是ASIC重要的監管范圍。澳大利亞監管AR牌照對一些資金較少的公司或個人來說,負擔一張全牌的成本實在太高,因此與持有全牌的經紀商合作,成為其授權代表似乎成了國內新外滙公司非常熱門的選擇。澳大利亞的一種牌照類型——授權代表(appointed representative/AR),也稱之為「傘形牌照」。

㈣ 澳洲葯監局(TGA)是什麼意思

全稱澳大利亞葯物管理局(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簡稱TGA,是澳洲衛生部所屬的聯邦葯物主管機構。該局通過採取一系列的監管措施,確保澳洲公眾能夠及時獲得所需的葯品,並保證這些葯品符合相關的標准。

TGA注冊開展一系列的評審和監督管理工作,以確保在澳大利亞提供的治療商品符合適用的標准,並保證澳大利亞社會的治療水平在一個較短的時間內達到較高的水平。

(4)澳大利亞是什麼監管擴展閱讀:

根據澳大利亞醫療用品法規定,所有在澳大利亞上市的醫療用品(葯品和醫療器械)必須按有關要求,向澳大利亞醫療用品管理局(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 TGA)提出注冊或登記申請,獲得注冊登記(Australian Register of Therapeutic Goods,ARTG)後才能合法上市。

根據風險程度不同,澳大利亞對葯品實行分類理。其葯品分類為處方葯、非處方(OTC)葯和補充葯品。這里指的「葯品」即制劑葯品。原料葯品不進行獨立注冊和認證,其質量和安全性評價是制劑葯品注冊評價的一部分。TGA根據需要也對原料葯進行GMP認證。

㈤ 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是什麼

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APRA)負責對所有經營保險業務公司進行監管包括一般保險,人壽保險,吸存機構(例如銀行和信用社)以及對大多數的養老基金行業進行審慎監管。

類似中國的幾個專門的監督委員會的大部分職能 譬如證監會 保險業和基金業監督委員會

㈥ 澳大利亞的監管可靠嗎

盡量還是選擇美國NFA或者英國FCA監管的平台吧,澳洲的監管和英國美國相比還是要差很多

㈦ ASIC澳大利亞監管的簡介

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以下簡稱ASIC,ASIC實施並執行立法條文中有關金融市場、金融中介機構、金融產品等的規定。ASIC的基本職能體現在維護市場誠信和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市場誠信是指防止市場的人為操縱、欺詐和不公平競爭, 保護市場參與者免受金融欺詐和其他不公平行為的影響, 從而增強投資者對金融市場的信心, 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保護消費者權益體現在通過充分、及時的市場信息披露, 確保公司、證券和期權市場的誠信和公正確保中、小投資者能夠獲取充足且確切的信息當投資者權益受到不公正的對待而遭受損失時, 可以通過適當的途徑得到補償。 注冊公司和管理投資計劃蠠衣澳大利亞金融服務牌照和澳大利亞信貸許可證笠記審計和清算從ASIC管理的各項立法的准備金中給予救濟對公司、持牌的金融服務和信貸持牌的公眾可訪問的信息進行維護管理制定確保金融市場完整性的規則脠批在有缺陷披露文件下發行金融產品脠求涉嫌違法調查法案的人出版書籍或者回答測試題目對有關涉嫌違反相關法律的個人或團體發布侵權通知脠批違規、違法人員繼續從事信貸業務或提供金融服務向法院尋求民事處罰著手起訴,即便由ASIC自己提出訴訟,這些訴訟一般由公共訴訟聯邦主任執行

㈧ 澳大利亞與英國「雙峰」監管模式究竟有何區別

金融監管的雙峰理論起源於英國,由澳大利亞於 1998 年率先開始實踐並良好運行至今,而英國在金融危機後的監管體系改革中也轉向了雙峰監管模式,可見雙峰監管模式有著獨特的魅力與實踐意義。通過對比兩國雙峰監管模式在機構設置、監管思路、雙峰機構獨立性等方面的不同,分析雙峰監管模式的內涵與特點,以期為我國金融監管制度改革提供一種模式選擇。
2013 年 12 月 20 日,澳大利亞財政部公布了新一輪政府金融體系調查的最終調查范圍,同時任命了由David Murray AO 領導的四人調查團,標志著 2014 年澳大利亞金融體系調查( Financial System Inquiry )的正式啟動。此前的金融體系調查都成為澳大利亞經濟改革的主要催化劑,特別是前一次的 1997 年沃利斯調查( Wallis Inquiry ),直接引致了澳大利亞金融監管制度改革,澳大利亞審慎監管機構( APRA )的建立及當前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 ASIC )的形成。這些改革都促進了澳大利亞經濟的穩定與增長,是金融監管機構的重塑,建立雙峰監管模式更被認為是澳大利亞經受住全球金融危機考驗的一大重要因素。在澳大利亞政府新一輪金融體系調查實施之際,本文再次聚焦澳大利亞的成功金融監管經驗,探究雙峰監管模式的特點。實際上,自 2008 年金融危機後,世界各國就開始聚焦澳大利亞雙峰監管模式,很多國家正在考慮乃至已經採納這種雙峰監管理念,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英國2012 年開始的金融監管雙峰模式改革。因此,本文將對比澳、 英兩國雙峰監管模式的異同,以便深入理解雙峰監管模式的特點和制度設計理念,為我國金融監管改革提供一種模式選擇。
一、 澳大利亞與英國金融監管制度概況
(一)澳大利亞的雙峰監管制度
在澳大利亞的金融監管框架中,監管和監督澳大利亞金融體系的職責被分別授予四個機構:澳大利亞審慎監 管 局 ( the Australian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APRA )、 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 the 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 Commission,ASIC )、 澳大利亞儲備銀行( the Reserve Bank of Australia, RBA )和澳大利亞聯邦財政部( the Australian Treasury )。以上四者又共同組成金融監管理事會( Council of Financial Regulators,CFR)。 雖然有多個主要監管機構,但對金融體系監管承擔更多職責的是 APRA 與 ASIC,且這兩個機構的權利配置正體現了雙峰監管理念,故一般認為澳大利亞是 「雙峰」 監管模式的典型代表。
1997 年,澳大利亞政府對本國金融體系進行了全面調查,該調查由著名的墨爾本商界領袖斯坦·沃利斯( Stan Wallis)領導的委員會進行,故也稱沃利斯調查,該調查對澳大利亞的金融體系改革影響重大。根據沃利斯委員會調查報告的建議,澳大利亞政府在 1998 年 7 月1 日成立了獨立的審慎監管機構—— 「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 ( APRA ),開始了 「雙峰」 金融監管模式的實踐。「雙峰」中的另一峰——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 ASIC ),其前身是澳大利亞證券委員會( Australia Securities Commission),根據《2011 年澳大利亞證券與投資委員會法案》 設立並履職,由此形成了具有澳大利亞特色的經典「雙峰」 模式,該基本組織結構運行至今。
(二)英國的雙峰監管制度
2007 年的金融危機使英國遭受重大損失,英國政府在完成了監管機構對金融危機所作反應的檢討後,開始了 「雙峰」 監管模式的改革。英國財政部認為,過去幾年的反思表明,三方金融監管模式(「tripartite」model of financial regulation)的缺陷是英國未能預測,或者說充分應對 2008 年金融危機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英國政府致力於引入一套新的金融監管機制——該套機制有著明確目標和責任,並且以專業監管者的判斷為監管核心。根據英國 《2012 年金融服務法案》 ,英國於 2013 年 4 月 1日開始了一套新的金融監管制度。
以 《2012 年金融服務法》 為標志,英國再次實現了金融監管改革的重大創新,建立起以英格蘭銀行為主導,宏、 微觀審慎監管機制相協調、 微觀監管機制相平衡的監管體制,確立了新的中央銀行監管機制和雙峰監管機制。從市場主體的角度來說,新監管模式意味著存款機構、 保險機構和主要投資公司都將有兩類監管者,一類著眼於審慎性(即 PRA ),另一類著眼於行為(即 FCA )。而其他公司(如那些非 「al regulated」 的公司)都將單獨由 FCA監管。
二、 澳大利亞與英國雙峰監管模式的對比
(一)差異之一:機構設置不同
雙峰監管模式起源於英國,卻由澳大利亞率先踐行。根據英國經濟學家Michael Taylor 的闡述,金融監管的目標應當是 「雙峰」 的:一是實施審慎監管,旨在維護金融機構的穩健經營和金融體系的穩定、 防範系統性風險;二是實施行為監管,旨在糾正金融機構的機會主義行為、 防止欺詐和不公正交易、 保護消費者和投資者利益。澳大利亞與英國的雙峰監管模式都是基於這一理念構建起來的,基本框架都是設立機構分別負責審慎監管與金融消費者保護,但在具體的監管架構設計上又有許多不同。
1.澳大利亞經典雙峰模式
根據 「雙峰」 理念,澳大利亞設立了兩個監管機構負責主要金融監管,即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通過實施審慎監管保證金融系統穩定,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通過實施行為監管保護消費者利益。這套機構設置與權力配置模式完全契合雙峰理論的要求,一般稱之為經典雙峰。這套模式對澳大利亞來說行之有效,2008 年金融危機中澳大利亞抵禦沖擊的優秀表現就是有力證據,自1998 年金融監管制度改革實施雙峰模式以來一直沒有做大的改變。在近日公布的澳大利亞金融體系調查最終報告中,以 Murray 為首的調查委員會同樣認為,澳大利亞的監管架構無需做大的變動。
2.英國內雙峰模式
英國在 2012 年的金融監管改革中,也採納了 「雙峰」監管理念,但其最終確定的監管機構設置與權力配置方式有別於澳大利亞。英國設立了 FPC、 PRA 兩個機構負責以維護金融系統穩定為目標的審慎監管,明確區分了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即在負責宏觀審慎監管的 FPC 下,再單獨成立負責微觀審慎監管的 PRA。
英國同樣設立了 FCA 負責以消費者保護為目的的行為監管,但從整個監管框架來看,該機構的層級、 地位低於澳大利亞的 ASIC。而基於 FPC 的宏觀審慎監管職權,FPC 可以向 PRA 與 FCA 發布指示( Directions)和建議( Recommendations),同時也可以先跟其他主體提出建議。由於 FPC 是英格蘭銀行的內設委員會,可以理解為英國金融監管雙峰——PRA 與 FCA,是在英格蘭銀行的指導下運作,即雙峰的機構層級低於英格蘭銀行。此外,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只負責銀行、 保險公司和大部分養老金的審慎監管,而擬設立的英國審慎監管局還可以對符合特定標準的證券公司進行審慎監管,從而保留了綜合監管的某些特徵。 因此,相較於澳大利亞來說,英格蘭的金融監管框架被稱為內雙峰或者准雙峰模式。
3.機構設置不同的原因
相對澳大利亞而言,英國在雙峰模式下的機構設置更為細致復雜,筆者認為這種差異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理解。
一是設立雙峰監管模式的背景不同。澳大利亞於1998 年設立澳大利亞金融監管局,其改革更多的是出於金融業發展所引出的監管變革需要,是以溫和的方式自發地重新安排金融監管框架。因此在雙峰機構設置上,基本就是依循了 「雙峰理論」 的設想,分別設立兩個獨立的機構負責主要金融監管活動。相比之下,英國的監管改革是迫於金融危機的壓力而為,其改革基礎也已形成定式的三方監管,改革的指導依據在於加強宏觀審慎監管,因而最終的監管機構設置較為復雜且更強調宏觀審慎監管。
二是從金融監管傳統來看。英國的雙峰機構更需要一個統一協調機構——金融政策委員會( FPC )。英國的審慎監管局和金融行為局主要是通過繼承金融服務局( FSA )的原有職能而來,故兩機構從金融監管傳統上看需要一個統一協調機構(或者說是一套專門的協調安排機制),以實現信息的交換與共享,減少監管重疊的同時也避免監管真空,保證兩機構能從 「在同一機構下運行」的狀態,順利過渡到 「分拆並各自獨立運行」 的狀態,保持金融監管的穩定與連貫,而澳大利亞則不存在這種傳統慣勢。
三是兩國央行在金融監管中的傳統地位不同。澳大利亞中央銀行一開始擁有強大職能,不僅行使中央銀行職權,同時還作為商業銀行從事商業運作。審慎監管局成立之初就是為了分拆央行權利,在機構設置上自然形成了雙峰機構與央行並立的局面。與此相反,英國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自 1694 年成立以來不斷擴大職權,逐步成為金融系統的穩定器,在整個英國金融監管中一直扮演主要角色。再加上英國改革前,英格蘭銀行就是金融監管的核心監管力量之一。在新的監管框架中,分別負責金融監管兩大目標的 PRA 與 FCA,在履行監管職責時自然離不開央行的督導與監控。
(二)差異之二:審慎監管的思路不同
1.澳大利亞——以風險為基礎( risk- based approach)
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一直強調,要通過有力的且有前瞻性的監管來完成其法定職責。APRA 認為,只有當監管以風險為基礎(risk- based),同時又關注結果(outcomes- focused)的時候,才能發揮出更大的效用,相應的也有助於促進整個審慎監管框架下效率和效果的最大化。根據 APRA 的解釋,以風險為基礎的監管思路,就是要 「以識別、 評定受 APRA 監管機構或金融體系領域中存在的最大風險為核心,然後引入監管資源和監管注意。」
其設計初衷就是為了提升監管領域內的效率和效果,即在最高風險領域實施最高強度的監管,而在低風險領域實施較低強度的監管。
2.英國——以判斷為基礎( judgment- based approach)
英國在 1997 年成立金融服務局( FSA )的時候採取的思路是基於原則的監管。而在 2012 年的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中英國財政部強調,雙峰模式下,審慎監管局PRA 將 采 取 前 瞻 性 的、 基 於 判 斷 的 監 管 思 路( Forward- looking, judgment- based approach),並加速移除舊的應對式的監管觀念。這一監管思路具體來說衍生出如下特點:( 1)主要以判斷為基礎,即 PRA 要主動判斷,一家金融機構是否安全且穩定、 保險機構是否為投保人提供了合適保障以及公司是否能持續符合基本監管門檻;( 2)具有前瞻性,PRA 對公司的評估不僅基於當前的風險,還基於那些將來極有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而判斷是否要提早進行干預;( 3)專注性,PRA 的監管特別專注於那些會對英國金融體系造成巨大風險的問題或公司。PRA正是將以上判斷作為監管基礎,據以識別公司內部缺陷,從而並輔以合適的干預手段。 FCA 在對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審慎監管時,同樣也採納了前瞻性的、 以判斷為基礎的監管思路。
3.監管思路不同的原因
澳大利亞提出 「以風險為基礎」 ,是從監管對象角度設置監管活動的原則,即在制定監管規則、 確定監管措施時,都以監管對象的風險、 監管對象對金融系統施加的風險為依據。英國提出 「以判斷為基礎」 ,是從監管者角度設置監管活動的原則,即強調監管者在實施監管活動時要進行主動判斷,判斷的依據為監管對象的風險,判斷的結果為是否應採取提前干預措施。
兩國在審慎監管思路上的表述不同,筆者認為原因之一是英國對以前 「原則監管」 理念的反思和變革。英國在之前的原則監管思路下,強調的是被監管對象主動判斷自身行為是否符合監管要求並自主採取其認為最經濟合理的措施以符合監管要求,相對地,監管者就是被動地開展監管活動,較少對金融機構及其行為進行干預。這種 「低干預」 模式使得監管者對許多金融機構的風險視而不見,鬧出北岩銀行破產風波,也導致未能及時察覺單個機構風險積聚給整個金融系統穩定帶來風險,使得英國在金融危機中損失慘重。故而在新的雙峰監管模式下,英國特別提出了 「以判斷為基礎」 的審慎監管思路,提高監管者的主動性和干預程度。
(三)差異之三:雙峰機構的獨立性不同
兩國機構設置上存在差異的原因,從根本上來說是因為雙峰機構的獨立性存在差異。雙峰機構獨立性的不同,使得各主要監管機構監管權力的配置存在多少、 大小之別,這必然使得兩國的監管協調機制存在差別。這種獨立性差異直接表現在雙峰機構與本國央行的關繫上。
1.澳大利亞:雙峰機構獨立於央行
澳大利亞的雙峰——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 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兩個機構擁有法定的獨立地位,直接對政府和議會負責,相互之間,與其他主要監管機構之間,都無隸屬關系。所以說,澳大利亞雙峰機構與澳大利亞儲備銀行是並行的、同級別的金融監管機構。此外,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的運作資金主要來自於它的監管對象,這也說明其在金融監管中具有很強的獨立地位,不會受制於其他監管機構。
2.英國:PRA 為央行子公司
英國的雙峰機構之一——審慎監管局是英格蘭銀行的子公司。一方面,基於股權控制關系,審慎監管局根據 《公司法》 受到母公司英格蘭銀行的直接控制與監督;另一方面,根據 《2012 年金融服務法》 還要受到英格蘭銀行內新設的金融政策委員會( FPC )的指導和建議。英國的雙峰機構之一——行為監管局,其作為 FSA 的繼承機構,在法律地位上雖然獨立於英格蘭銀行,但根據 《2012年金融服務法》 的規定同樣需要接受英格蘭銀行內金融政策委員會( FPC )的指導和建議。由此可見,英國的雙峰機構與本國央行聯系緊密,在英格蘭銀行的監督與指導下履行金融監管職責,二者的獨立性小於澳大利亞的雙峰機構。
三、 結語:雙峰監管模式對我國金融監管制度改革有借鑒意義
當前我國的金融監管仍固守機構監管模式,實施 「分業經營、 分業監管」 ,由中國人民銀行、 銀監會、 保監會、 證監會共同承擔金融市場的主要監管職能。但隨著監管者監管態度的放鬆以及實踐中混業經營現象的出現,分業監管制度已經不能適應金融創新態勢和金融市場發展的需要,金融監管制度的變革勢在必行。世界上並不存在最優的監管模式,也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世模式,各國對於監管模式的選擇更多的是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的平衡結果,這就決定了我國金融監管體制的改革絕對不是一蹴而就的,金融監管改革的成功也不會是簡單變換一種模式就能夠實現的。 但是,不管我國的金融監管改革如何選擇,雙峰監管理念都可以為之所用,因為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和保護消費者是金融監管不可繞過的兩大目標。因此,澳大利亞與英國雙峰監管模式的制度設計對我國都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第一,在監管機構的設置上更多地考慮監管目標。雙峰監管的基本理念就是:基於維護金融體系穩定和保護消費者的兩大目標,將金融監管機構整合成兩個,一個通過審慎監管實現維護金融體系穩定的目標,另一個則通過行為監管實現保護消費者的目標。對此,澳大利亞的實踐是:這兩個機構( APRA 與 ASIC )承擔主要金融監管職能,獨立運作,與其他金融監管機構形成並行的金融監管格局。而英國的實踐是:這兩個機構( PRA 與 FCA )承擔主要金融監管職能,都接受宏觀審慎監管機構——英格蘭銀行內設的金融政策委員會的建議與指導,且PRA 為央行子公司,形成兩機構在央行的監督指導下運作的監管格局。可見,同樣是雙峰監管模式,具體機構設置上完全可以根據本國情況做出不同安排。有鑒於此,我國在未來的監管機構整合中,也可以考慮採用雙峰模式,設立獨立的審慎監管機構和行為監管機構,通過兩機構與其他金融監管機構的層級設計和職能配置,特別是考慮兩機構與我國央行的關系,進行符合我國實際的監管機構設置改革。
第二,在監管思路上注重風險指標和監管者的主動判斷。在監管思路上,澳大利亞表述為 「以風險為基礎」 ,英國表述為 「以判斷為基礎」 ,雖然表述不同,但都反映了雙峰監管模式下監管者實施監管的指導原則——注重風險,主動判斷。我國在進行監管改革時,不管模式選擇和機構設置為何,其實都可以借鑒這種監管思路,依據風險評估和判斷實施監管活動,既保證監管的有效性,又不致抑制金融市場的創新和發展。
第三,在監管機構的協調上強調信息交流與共享。從澳大利亞的監管協調機制,特別是各主要監管機構之間的合作與協調中可以看出,監管者協調的關鍵就是信息交流與共享。只有在信息共享的前提下,才能避免雙峰機構之間、 雙峰機構與其他監管機構之間的監管重復和真空,保證監管者行動的協調與統一。當然,我國當前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也包含了金融信息交流與共享的要求,相比來說不夠明確和細致,沒有解決交流什麼信息、如何實現及時有效交流等關鍵問題。所以,在以後的監管制度改革中,可以參考澳大利亞雙峰模式下的成熟經驗,設計合適的監管協調機制,特別強調信息的交流與共享

㈨ 澳大利亞AUSTRAC監管牌照目前的政策是什麼樣的

AUSTRAC是澳大利亞的金融管理機構,負責預防和檢測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2018年4月,聯邦議會通過了《2018 年反洗錢和反恐融資修訂法案》(AML/CTF 修正案),進一步增大了AUSTRAC權力。新法律賦予澳大利亞AUSTRAC監管數字貨幣交易所交易各種加密貨幣(包括⽐特幣、以太坊和Ripple等等)的權力。


在澳洲的數字貨幣交易商必須辦理 AUSTRAC,並提供所有的業務詳情。如果提供數字貨幣交易的公司沒有辦理此類牌照,可能會導致監禁兩年或 AUD105,000 罰款,甚至有可能二者並罰。

澳洲AUSTRAC牌照申請流程:

1. 協助客戶辦理董事的無犯罪記錄公證;

2. 撰寫數字貨幣交易商的商業計劃書、以及運營方案;

3. 准備與撰寫申請材料;

4. 撰寫反洗錢條例及反恐怖組織融資條例,以及條例的日常操作方案;

5. 向澳大利亞AUSTRAC及ASIC遞交牌照的申請;

6. 申請過程中,負責回答由AUSTRAC和ASIC提出的問題。

7. 若AUSTRAC和ASIC需要我們提供其餘文案或相關說明,我們將負責撰寫及提交,如Proct Disclosure Statement。

㈩ 澳洲ASIC監管—AR牌照申請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您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ASIC是澳大利亞金融服務和市場的法定監管機構簡單的說就是監管機構和和叫監管局,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於2001年根據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法》成立。該機構依法獨立對公司、投資行為、金融產品和服務行使監管職能。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是澳大利亞外匯零售行業的監管者,澳大利亞證券及投資事務監察委員會(ASIC)是澳大利亞金融服務和市場監管的機構。
澳洲ASIC牌照是頂級的外匯牌照,想要申請對平台的實力有很大要求,可以退而求其次選擇ASIC的AR牌照。AR,即Appointed Representative,一般可以翻譯成委任代表或授權代表(一下全文將簡稱AR)。
ASIC的AR指的是那些由受ASIC監管公司(這里我們稱之為委託主體)授權行事的公司或個人,該公司或個人並不直接受ASIC監管。對於想要進行規范活動的個人或公司來說,成為ASIC的AR是非常便捷以及高效益的途徑。
介紹委託代理指的是由公司指定任命的委託代表,其任用范圍限於:
a. 對公司或公司集團下其他的成員進行介紹;
b. 分配公司或公司集團下其他成員的產品或服務的非實時金融營銷活動。
介紹委託代理的任用范圍不包括:
a. 作為代理人進行投資交易;
b. 策劃投資交易活動或實施受監管的按揭合同;
c. 協助管理和履行保險合約;
d. 就投資提供意見;就利益相關者產品提供基本咨詢意見;就家庭理財計劃提供咨詢意見;就收購土地的受規管信貸協議提供咨詢意見;卓志企業其他可能合理引導客戶相信他接受基本咨詢或有關投資或家庭財務交易的建議。
介紹委託代理可以擁有多名委託主體,但需要與每位委託主體簽訂合同。
委託主體的職責」
如果一家公司受ASIC直接監管,那麼這家公司被稱為「委託主體」(Principal),委託主體需要負責確保所有的AR都能符合ASIC的要求,而ASIC方面並不會與AR有任何直接的關系。
作為委託主體的公司還需確保其AR服從ASIC所制定的規則,並對此負全責。此外,委託主體與其AR之間必須簽署相關書面合同,以記錄雙方之間的協議。
在與AR達成協議之前,委託主體公司需要對其個人或公司進行充分的檢查,以此來確保AR擁有穩定的資金能力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能力。
委託主體公司必須上報所有其委任的AR。卓志企業 此外,在適用的情況下,當AR進行一些被監管的活動時,委託主體必須在此之前批准相關工作人員對活動進行管理。
一家公司一旦同意擔任委託主體,那麼該公司將對其委託的AR所執行的活動范圍負責,包括:
AR在銷售以及計劃銷售的產品;
AR為客戶所提供的任何建議;卓志企業
確保AR與直接授權公司一樣向客戶傳遞六項「公平對待客戶」原則。
Note:如果某企業獲得的是臨時的許可,那麼將無法成為另外一家公司消費者信貸活動的委託主體。
作為AR的個人或公司需要理解並遵守其所從事業務的相關監管要求。如出現以下情況,任何個人或公司將無法成為一個受監管活動的AR
未與相關行業的委託主體公司簽署合同;
其委託主體公司不接受受監管活動的書面責任;
成為其委託主體的企業只擁有相關信貸活動的臨時許可;
該個人或企業運營信用查詢機構;
提供信貸服務(除非該服務是免息且無任何其他費用的)
ASIC監管范圍包含:
1、廣泛的養老金、保險、存款和貸款行業從業機構
2、本土各銀行金融機構和在澳洲開展業務的國際銀行分支機構
3、證券、期貨、外匯、金融衍生品等金融交易機構
4、所有涉及金融產品信息咨詢和服務的從業機構
5、所有金融行業從業者需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從事金融業務
ASIC牌照的優勢
1、完善的政府職能,獨立管理金融市場
2、的監管體系,監督與管理兩手並重
3、在金融運作中,協助和保護零售商和客戶
4、注重對投資者的權益保護,設立了FOS糾紛解決機構
5、對任何違反法律的行為有著嚴格的處罰措施
6、更加公開公正的信息發布,確保公眾利益
7、通過新技術和流程提高服務水平
從AR的角度來看,想要成為AR的公司或個人必須首先確定運營范疇,再與主體經紀商進行匹配。如果AR想要運營多方面的業務,它甚至可以有兩個以上的主體公司。而對主體經紀商來說,它需要不斷監控AR的活動隨著AR的增加,它會面臨更多運營上的風險。
 

閱讀全文

與澳大利亞是什麼監管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金華義烏國際商貿城雨傘在哪個區 瀏覽:564
俄羅斯如何打通飛地立陶宛 瀏覽:896
韓國如何應對流感 瀏覽:725
在德國愛他美白金版賣多少錢 瀏覽:754
澳大利亞養羊業為什麼發達 瀏覽:1137
如何進入法國高等學府 瀏覽:1244
巴西龜喂火腿吃什麼 瀏覽:1177
巴西土地面積多少萬平方千米 瀏覽:1027
巴西龜中耳炎初期要用什麼葯 瀏覽:1001
國際為什麼鋅片如此短缺 瀏覽:1429
巴西是用什麼規格的電源 瀏覽:1224
在中國賣的法國名牌有什麼 瀏覽:1147
在菲律賓投資可用什麼樣的居留條件 瀏覽:1038
德國被分裂為哪些國家 瀏覽:652
澳大利亞跟團簽證要什麼材料 瀏覽:967
德國大鵝節多少錢 瀏覽:674
去菲律賓過關時會盤問什麼 瀏覽:990
澳大利亞女王為什麼是元首 瀏覽:797
有什麼免費的韓國小說軟體 瀏覽:552
申請德國學校如何找中介 瀏覽: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