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觀俄羅斯 > 俄羅斯勞動法如何解除

俄羅斯勞動法如何解除

發布時間:2022-03-31 07:49:57

⑴ 勞動合同法關於解除和終止的規定

沒有規定,看簽合同時間長短,時間到了就可辭職,沒到只要與單位協商一致,也可解除合同。

關於時間的規定: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俄羅斯勞動法如何解除擴展閱讀: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可以約定兩種形式,第一種賠償損失的方法。即約定由違約一方賠償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第二是約定違約金,採用這種方式應當注意根據職工一方承受能力來約定具體金額,不要出現顯失公平的情形。另外,所謂的違約,不是一般性的違約,而是指比較嚴重的違約,造成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如職工違約離職,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合同等。

1、用人單位的違約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勞動者的違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⑵ 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方式比較多,一般分為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就此有詳細的規定,比如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⑶ 關於勞動法的解除問題

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單位解除就可以了。不會扣你錢的,否則違法。

具體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服務期】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級別)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 和第二十三條 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⑷ 關於勞動法解除勞動關系

1、根據你介紹的情況,你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應該是發生在2008年1月1日以後。你與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需要適用《勞動合同法》之相關規定。你要想得到一些補償,一定要選擇好辭職的理由。

2、給你的建議是:你可以以公司未依法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之規定,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為1年一個月,如果超過1年半了,你應該能得到兩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建議你寫書面的辭職報告,並寫清楚你辭職的理由。最好取得對方的簽收或特快寄送。因為你如果沒有寫清楚你離職的理由是法律規定的可以得補償金的相關理由,而只是以自身的原因為辭職理由,則是無法得到經濟補償金的。
3、另外,因為對社保這一塊,許多地方都做了一些專門規定。為了慎重起見,你最好到勞動局或其下設的仲裁委去咨詢一下,你這種情況是否可以得到補償。
4、如果你想得到雙倍工資,則需要在單位多幹些時日。因為合同到期後一個月內屬於法定的簽訂合同的時間,如果超過了一個月,又未與勞動者解除合同的,(除非用人單位能證明是你不想簽書面合同)否則就需要每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你可以根據你的合同到期時間算一算,何時辭職你覺得比較劃算或者合適。
5、因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即使你主動辭職,你也是可以主動向勞動仲裁委提起仲裁,主張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的。只是補償金是必須終止勞動關系後去主張,而雙倍工資,只要產生了,你可以隨時去主張,即使主張時你們的勞動關系還沒結束。

⑸ 俄羅斯聯邦勞動法典規定的勞動者有哪些

概述勞動法(labourlaw),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這些法律條文規管工會、僱主及雇員的關系,並保障各方面的權利及義務。我國的勞動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於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立法

⑹ 俄羅斯有關僱主和員工的管理

181.員工的基本權利

(1)根據《俄羅斯聯邦勞動法典》(以下簡稱《勞動法典》)及其他勞動法規確定的程序和條件簽訂、變更和終止勞動合同;

(2)根據勞動合同參加工作;

(3)獲得符合國家規范及集體合同規定的工作場所;

(4)獲得勞動報酬;

(5)享受每周的休息日,節假日以及帶薪年假;

(6)全面獲得勞動條件的信息及勞動場所對勞動保護要求的信息;

(7)根據《勞動法典》及其他法規接受職業培訓、再培訓及進行專業進修;

(8)為了維護自己的勞動權利、自由和合法利益而結社,可組建和參加工會;

(9)根據《勞動法典》及其他法規參加單位管理。通過自己的代表進行集體談判、簽訂集體合同,獲得執行集體合同的信息;

(10)以法律不禁止的所有方式維護自己的勞動權利、自由和合法利益;

(11)根據《勞動法典》和其他法規的程序解決個人與集體的勞動爭議,包括罷工的權利;

(12)根據《勞動法典》和其他法規的程序獲得因履行勞動義務而對勞動者造成的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補償;

(13)獲得勞動和社會保險。

182.員工的義務

(1)忠實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

(2)遵守內部勞動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3)完成所規定的勞動定額;

(4)遵守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保障的要求;

(5)愛護僱主及其他勞動者的財產;

(6)將威脅人們生命和健康以及僱主財產的情況及時通報給僱主或直接負責人。

183.僱主的基本權利

(1)根據《勞動法典》和其他法規的程序及條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和終止勞動合同;

(2)進行集體談判、簽訂集體合同;

(3)獎勵表現良好的雇員;

(4)要求員工執行勞動任務、愛護僱主及其他員工的財產、遵守內部勞動管理制度;

(5)根據《勞動法典》及其他法規的程序追究員工的紀律和賠償責任;

(6)制定本單位規范性文件;

(7)為代表和保護自己利益而成立並參加僱主聯合會。

184.僱主的義務

(1)遵守法律及其他規范性文件、集體合同、協議、勞動合同的條款;

(2)按照勞動合同安排員工的工作;

(3)保障勞動安全和勞保條件;

(4)保證向員工提供履行勞動任務所必需的設備、工具、技術文件及其他資源;

(5)保障員工同工同酬;

(6)根據《勞動法典》、集體條約、內部勞動規章、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員工足額發放工資;

(7)按照《勞動法典》規定的程序進行集體談判、簽訂集體合同;

(8)向員工代表提供簽訂集體談判協議的完整准確的信息;

(9)使員工了解與其就業直接有關的地方性法規;

(10)及時履行國家監管機關的指令、及時繳納因違反法律及其他勞動法規所課以的罰款;

(11)審議由相關工會機關及由員工選出的代表提交的違反法律及其他勞動法規的報告,採取措施克服上述違法情況並通知上述機關和代表;

(12)保障員工參加單位管理的條件;

(13)保障員工與履行勞動義務有關的日常需要;

(14)根據法律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15)根據《勞動法典》、勞動法規所規定的程序和條款對員工因履行勞動義務而造成損害進行賠償及精神損害補償;

(16)履行《勞動法典》、其他勞動法規、集體合同、協議、勞動合同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185.員工的勞動時間

員工標准工時每周不能超過40小時。僱主必須統計每個員工實際工作的時間。

每日最長的工作時間(當班)為:①周工時36小時的,不超過8小時;②周工時30小時的,不超過6小時。

節日前一天的工作日或當班的時間減少1小時。

每周6天工作制的,假日前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

5天工作制。俄羅斯周工作時間實行每周休息兩天的5天工作制,但根據工作特點,也可實行每周休息一天的6天工作制。

工間休息和用餐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但不少於30分鍾,該時間不記入工作時間之內。

工作條件不允許安排休息和用餐時間,僱主應保障在勞動時間內安排員工休息和用餐。在錄用時及錄用後,僱主與員工之間可協議規定不完全的日工時或周工時。根據懷孕婦女、有不滿14周歲子女(有18歲以下的殘疾子女)的一方父母或有醫院證明需要照料家中病人的員工的請求,僱主應為他們規定不完全的工作日或不完全的工作周。從事不完全工作時間條件的工作,按員工工作的時間或完成工作量支付其工資。對實行不完全工時的員工,不影響其帶薪休假的時間、工齡的計算及其他勞動權利。

186.員工的休息時間

所有員工都享有休息日。

5天工作周的員工每周休息兩天;6天工作周的員工每周休1天;星期日為共同休息日;兩天休息日通常連續安排。

節日休假:

(1)1月1,2,3,4日和5日———新年;

(2)1月7日———聖誕節;

(3)2月23日———保衛祖國日;

(4)3月8日———國際婦女節;

(5)5月1日———春天和勞動節;

(6)5月9日———勝利節;

(7)6月12日———俄羅斯國慶日;

(8)11月4日———民族統一日;

所有員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平均工資的年休假。

員工的基本年休假時間不少於28天。

187.集體談判和集體合同

勞動者有權通過工會來參與工作環境的安排。工會在進行集體談判、簽訂集體合同、解決勞動爭議中用維護員工利益。工會在俄羅斯有著重要意義,是維護勞動者的權益,其職能首先是維護勞動者的就業權。

工會有權對僱主及其代表遵守勞動法規范的其他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情況、履行集體合同、協議條款的情況進行監督。

集體合同可以在一個單位作為整體簽訂,也可以由其分機構、辦事處和其他獨立的分支機構簽訂。集體合同包括一般集體合同和特殊集體合同。

集體合同的內容包括:

(1)工資的形式、制度和金額,發放津貼、補償金;

(2)因物價上漲、通貨膨脹等因素調整工資的制度;

(3)執行集體合同規定的工資指標的機制;

(4)就業、進修、解聘的條件;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包括提供休假及休假期限問題;

(5)改善員工工作條件;

(6)在國家和市政財產進行私有化時維護員工權益;

(7)生產中員工的生態安全及健康保護;

(8)保障在職學習的員工的利益;

(9)保障員工及家屬的療養和休息;

(10)支付員工部分或全部的伙食補助;

(11)監督集體合同的履行,對集體合同進行變更和補充的程序,雙方的責任,保障員工代表的正常活動,了解員工對集體合同的執行;

(12)在履行集體合同相應條款的情況下禁止罷工;

(13)雙方約定的其他問題;

(14)根據僱主的財務經濟狀況在集體合同中可規定對員工的優惠和優先權利。

集體合同簽訂的期限不超得過3年,自雙方簽署的集體合同規定的日期起生效。雙方有權延長集體合同的有效期,但不得超過3年。

188.勞動合同

在集體談判和集體合同基礎上,員工和僱主雙方應簽訂勞動合同。

訂立勞動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原則上不承認口頭約定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一份交給員工,另一份由僱主保存。

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求職者要向僱主提交身份證或其他證明身份的文件、勞動手冊、國家退休養老保險證、服役登記證、學歷證書、專業證書及職稱證書等。

《勞動法典》第57條規定了在勞動合同的必要記載事項:

工作地點、勞動職責、工作開始日期、薪酬待遇、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對重體力勞動與有害和(或)危險勞動的補償,確定適當的工作性質的條款,強制社會保險的條款,其他條款。

勞動合同的任意性條款包括:工作地點的說明、試用、不泄露受法律保護的秘密;員工有義務在工作培訓後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為員工提供附加保險的種類和條件;改善員工及其家庭成員的社會生活條件;明確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勞動合同按期限可分為:不定期勞動合同與定期勞動合同(不超過5年的勞動合同)。年滿16歲的人員方能簽訂勞動合同;在接受普通基礎教育或依法停學的情況下,年滿15歲的人員方能簽訂勞動合同。經父母一方和監護機關同意,可以與年滿14歲的學生簽訂勞動合同。

189.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解除

僱主與員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只有徵得員工的書面同意後才能給員工調換工作,調換工作包括改變工作地點或工作單位,甚至調動長期為其他僱主工作。在這種情況下,原工作崗位的勞動合同終止。禁止將員工調換到不符合其健康狀況的崗位工作。

根據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可以將員工調到本單位其他工作崗位,為期不超過1年。因勞動組織或工藝條件發生變化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可能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允許僱主提議變更合同條款,僱主必須提前兩個月把變更事項通知員工。如果員工不同意按新的條件工作,僱主必須向員工推薦本單位的其他工作。如果員工拒絕推薦的工作,則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訂立後,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時,當事人一方可以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當員工在工作中處於醉酒、麻醉或其他中毒狀態;不按規定參加勞動保護知識的學習與考試;未按規定進行強制性體檢;醫療鑒定結論說明員工有不適合從事勞動的禁忌症;根據有關機關及公職人員的要求,在上述情形下僱主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雙方通過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僱主提出解除的,必須支付物質補償,員工提出的,僱主無須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訂立後,因法定情形或約定導致勞動關系終止。勞動合同終止的事由:

(1)雙方約定;

(2)合同期滿;

(3)員工提議終止勞動合同;

(4)僱主提議終止勞動合同;

(5)員工要求或員工同意到其他單位工作或選擇其他崗位;

(6)因單位財產所有者及主管單位變更、單位改組,員工拒絕繼續工作;

(7)因勞動合同的條件發生變更,員工拒絕調換工作;

(8)員工拒絕因醫療鑒定調換工作;

(9)員工拒絕與本單位一起改變工作地點;

(10)不取決於雙方意志的情形;

(11)因違反《勞動法典》及其他勞動法規、勞動合同而不能繼續工作。

經雙方同意隨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效力隨合同期限屆滿而終止。經雙方協商,在下列情況可以在辭職通知到期前解除勞動合同:當員工因不能繼續工作提出辭職時(上大學、退休及其他情況);在僱主違反勞動法或其他勞動法規、集體合同、協議、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僱主必須在員工提出的期限內解除勞動合同。在辭職通知未到期之前,員工有權撤回自己的辭職申請。辭職通知到期後員工有權終止工作,在員工工作的最後一天,僱主必須將勞動手冊及其他文件交給員工,與員工進行最後結賬。

下列情況僱主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單位解散或個體經營者終止經營活動;

(2)單位、個體經營裁員或縮減編制;

(3)鑒定結論證實員工缺乏職業技能而不勝任工作;

(4)單位的財產所有者更換(包括單位負責人、副職和總會計師更換);

(5)如果員工無充足理由多次不能完成勞動任務;

(6)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義務一次(曠工、醉酒、麻醉或吸毒、泄露秘密、在工作地點盜竊、侵佔、滅失和損壞他人財產,違反勞動保護要求並導致嚴重後果);

(7)直接管錢管物的員工實施了過錯行為,以致僱主對其失去信任;

(8)從事培訓工作的員工實施了不道德的行為而不適合繼續從事該工作;

(9)單位正副領導及總會計師作出無根據的決定,造成單位財產的損失、不當使用財產及單位財產的其他損失;

(10)單位正副領導嚴重違反勞動職責一次;

(11)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員工向僱主提供了偽造文件;

(12)勞動合同所規定的情況;

(13)其他情況;

根據上述(2)、(3)項的規定,如果不能徵得員工同意給其調換其他工作崗位,可以將其解職。

在員工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或在休假期間,僱主不能解僱員工。

190.試用期

僱主招聘員工時應當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地點、條件、勞動報酬、職業危害。此外,為了考查員工的品德、能力、身體狀況,雙方可以通過協議規定試用期。試用條件應在勞動合同中寫明,未在勞動合同中寫明試用條件的,即被認為沒有試用期。試用期不能超過3個月,而對於單位負責人及其副職、總會計師及其副職、分公司、代表處或單位其他獨立分支機構的負責人,試用期不能超過6個月,聯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果試用不合格,僱主有權可在試用期結束之前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日通知該員工。員工有權通過司法程序就僱主的決定進行申訴。如果試用不合格而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徵得工會同意,也不用支付解職金。如果雙方未事先約定試用期,僱主則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特別注意的是,員工在試用期內享有勞動法和勞動合同中的全部勞動權利。

191.勞動保護

法人和自然人從事任何種類的活動都必須執行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要求,包括項目的設計、建設(改造)和運營,機器、機械和其他設備的設計,擬定工藝流程,組織生產和勞動。

僱主承擔保障安全條件和勞動保護的義務。

僱主必須保障:在建築物、設施、設備的運營、工藝流程的運行,以及在生產中使用工具、原料和材料時員工的安全。

192.勞動爭議的解決

在員工與僱主之間就適用《勞動法典》及其他勞動法規、集體合同、協議、內部規范、勞動合同等事項發生的勞動爭議由勞動爭議委員會和法院進行審理。

勞動爭議委員會根據員工和僱主的提議,由相同人數的員工代表和僱主代表組成。在收到成立勞動爭議委員會的書面建議後,僱主和員工代表必須在10日內產生。員工代表由員工全體會議選舉產生或由員工代表機關選派,並隨後經員工全體會議確認。僱主代表由單位負責人、個體經營者僱主任命。勞動爭議委員會有自己的印章,並由僱主作好組織工作。勞動爭議委員會選出主席、副主席和秘書。

勞動爭議委員會的職權:勞動爭議委員會是審理單位勞動爭議的基層機關。員工未能與僱主達成和解,則勞動爭議由勞動爭議委員會解決。

勞動爭議解決的程序:自員工遞交申請之日起的10日內,勞動爭議委員會必須予以對勞動爭議進行審理。勞動爭議應在遞交申請的員工或其全權代表出席的情形下進行審理。員工或其代表未出席,應推遲審議勞動爭議。如果無正當理由,第二次員工或其代表仍未出席,委員會可以撤銷爭議申請,但不剝奪員工第二次申請的權利。

僱主非法剝奪員工勞動機會、解僱員工、拖延發還勞動手冊,造成勞動者受到損害時,僱主應給予員工物質賠償。

⑺ 解除勞動法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分兩種情形:
1、隨時解除
(1)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
(2)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
(3)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違法違規情況
2、提前30日解除,除上面的情形之外

⑻ 我在俄羅斯工作時候,被老闆坑了半年工資。到現在我在國內打電話不接,發簡訊不理。求助。怎麼辦。

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只要證明雙方自己勞動關系,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閱讀全文

與俄羅斯勞動法如何解除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金華義烏國際商貿城雨傘在哪個區 瀏覽:577
俄羅斯如何打通飛地立陶宛 瀏覽:911
韓國如何應對流感 瀏覽:737
在德國愛他美白金版賣多少錢 瀏覽:766
澳大利亞養羊業為什麼發達 瀏覽:1152
如何進入法國高等學府 瀏覽:1256
巴西龜喂火腿吃什麼 瀏覽:1189
巴西土地面積多少萬平方千米 瀏覽:1040
巴西龜中耳炎初期要用什麼葯 瀏覽:1012
國際為什麼鋅片如此短缺 瀏覽:1445
巴西是用什麼規格的電源 瀏覽:1236
在中國賣的法國名牌有什麼 瀏覽:1159
在菲律賓投資可用什麼樣的居留條件 瀏覽:1052
德國被分裂為哪些國家 瀏覽:666
澳大利亞跟團簽證要什麼材料 瀏覽:983
德國大鵝節多少錢 瀏覽:688
去菲律賓過關時會盤問什麼 瀏覽:1003
澳大利亞女王為什麼是元首 瀏覽:811
有什麼免費的韓國小說軟體 瀏覽:568
申請德國學校如何找中介 瀏覽: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