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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国际法庭判过哪些死刑

发布时间:2022-08-09 06:24:06

㈠ 谁能介绍一下前南斯拉夫国际战犯法庭

联合国审判前南斯拉夫战犯国际法庭是国际法院(海牙国际法庭)的下属机构。1993年5月25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827号决议,决定在海牙设立该法庭,由11名法官组成,任期4年,负责审理1991年以来前南地区犯有大屠杀、种族清洗等严重违反人道主义法的主要人员。法庭本身没有法警,依靠前南斯拉夫共和国以及其他国家和驻扎在波黑的国际维和部队进行拘捕活动。

法庭由两个审判庭组成,每庭有3位法官。还有一个上诉庭,有5位法官。法庭不对嫌疑犯进行缺席审判,也不宣判死刑。最高判处终身监禁。

该法庭主要活动:

1996年7月11日,联合国审判前南斯拉夫战犯法庭签发了国际逮捕令,要求逮捕波黑塞族领导人卡拉季奇和其军队总司令姆拉迪奇,并指责塞尔维亚当局没有逮捕他们。

1996年7月31日,波黑塞族代表团在同海牙国际法庭会谈3天后达成一项协议,今后凡犯有战争罪行的波黑塞族公民都将由波黑塞族的部门自行审理和判决。波黑塞族代表团在同国际法庭谈判中,坚决要求海牙法庭对波黑交战3方一视同仁,对冲突各方的战犯都应进行审判,而不只是审判塞族战犯。海牙法庭已接受波黑塞族的这一立场。

1996年11月29日,联合国审判前南斯拉夫战犯国际法庭作出判决,以参与谋杀罪判处一名前波黑塞族军人10年徒刑。这个判决是该法庭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的有关决议设立3年多来作出的首例判决。这也是国际法院50年来首次对战争罪犯作出的判决。

1997年5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选出第二届前南问题国际法庭法官。

1997年12月18日,该法庭共逮捕了78名战争嫌疑犯———57名塞族人、18名克族人和3名穆族人。

1998年5月13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决定在审判前南战犯国际法庭下设立第3分庭,审判应对1991年以来在前南境内严重违犯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负责的人员。10月16日选出该庭的3名法官。

1999年5月27日,该法庭检察官阿尔布尔根据北约提供的证据,起诉包括南斯拉夫联盟总统米洛舍维奇在内的5位南联盟高级领导人。

2000年1月14日,该法庭对5名波黑克罗地亚族军官作出判决,罪名是他们在波黑战争期间曾“屠杀波黑穆斯林族人”,从而构成“反人类罪”。

㈡ 世界上被判反人类最的人

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的两个兄弟被判处死刑,化学阿里被判处15年徒刑。 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说,伊拉克最高刑事法庭2009年03月12日以犯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等判处前总统萨达姆的两个同母异父的兄弟死刑,他们分别是瓦特班和萨巴维。
综合外国媒体报道,海牙国际刑事法庭2011年5月16日发表声明称,该法庭的检察官柳斯·莫雷诺-奥坎波当天申请以谋杀和迫害的罪名对利比亚三名高级领导人下达逮捕令,三人分别为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卡扎菲的儿子赛义夫以及利比亚间谍部门首长塞努西,犯下了反人类的罪行。
6月27日,国际刑事法院宣布向卡扎菲等三人正式发布国际通缉令。国际刑事法院指,卡扎菲从今年2月中旬开始,对其反对者犯下“反人类罪”。

㈢ 1945-1946年间,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法西斯德国首要战犯有多少个

1945年10月18日,国际军事法庭第一次审判在柏林举行,自1945年11月20日移至德国纽伦堡城。经过216次开庭,于1946年10月1日结束。法庭对24名被告中的22人作了宣判:判处以下12人绞刑:

赫尔曼•戈林,纳粹政权第2号人物,航空总监,普鲁士总理,陆军将军,德国4年计划全权执行人,“帝国元帅”,希特勒“全权继承人”。

约翰•里宾特洛甫,德国外交部长。

威廉•凯特尔,德国陆军将领,国防军最高统帅部长官。

恩斯特•卡尔滕布隆纳,德国保安总局局长。

阿尔弗雷德•罗森堡,“纳粹思想家”,纳粹刊物主编,德国东方占领区事务部长。

汉斯•弗兰克,纳粹党法律事务全国领导人,波兰占领区总督。

威廉•弗利克,内政部长,内阁国防委员会成员,驻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地区“保护长官”。

朱利叶斯•斯特雷切,反犹刊物《前锋报》主编。

阿尔弗雷德•约德尔,德国国防军最高统帅部国防处处长,作战处处长。

弗里茨•绍克尔,冲锋队和党卫军将军,劳工事务全权负责人。

赛伊斯•英夸特,驻奥地利总督,德国驻荷兰占领区长官。

马丁•鲍曼,希特勒秘书。

判处以下3人无期徒刑:

鲁道夫•赫斯,国防委员会成员,纳粹党书记处负责人,希特勒第二继承人。

埃里希•雷德尔,海军总司令,国防委员会成员,海军名义总监。

瓦尔特•冯克,政府新闻总署和宣传部负责人,德国经济部长,战争经济全权委员会负责人,德国国家银行总裁。

判处以下2人20年徒刑:

巴尔杜•席腊赫,全德青年领导人,驻维也纳总督。

阿尔伯特•施佩尔,军备、军需及军火部部长。

判处以下1人15年徒刑:

康斯坦丁•冯•纽赖特,不管部部长,国防委员会委员,驻波希米亚—摩拉维亚“保护长官”。

判处以下1人10年徒刑:

卡尔•邓尼茨,潜水艇舰队司令,海军总司令。

以下3人被宣判无罪,予以释放:

弗兰茨•巴本,德国总理,内阁副总理,驻奥地利、土耳其使节。

耶马尔•沙赫特,国家银行总裁,战争经济全权委员会成员。

汉斯•弗里切,宣传部国内新闻司司长。

以下各组织被宣判为犯罪组织:

德国政治领袖集团;

秘密警察和保安勤务处;

党卫队。

以下各被告组织未被宣判为犯罪组织:

德国内阁;

纳粹党冲锋队;

参谋部;

国防军最高统帅部。

宣判完毕,庭长说明,凡有上诉者,可在4天之内向管制委员会呈交“宽恕请求书” 。

之后,庭长又宣布了苏联法官的不同意见。苏联法官、司法少将特尼基钦科认为,不宣告德国内阁、参谋本部及国防军最高统帅部为犯罪组织,判处被告赫斯无期徒刑,宣告被告巴本、沙赫特、弗里切无罪而予以释放都是不正确的,没有根据的。苏联法官在长达30页的意见书中详尽阐述了自己的理由。

1946年10月1日下午,纽伦堡欧洲国际军事法庭闭庭。

被告里宾特洛甫、汉斯•弗兰克、赛伊斯•英夸特、巴尔杜•席腊赫、阿尔伯特•施佩尔、卡尔•邓尼茨等6人先后上诉,要求减刑。被告戈林上诉,要求改绞刑为枪决。所有上诉均被驳回,一律维持法庭原判。

审讯期间,世界公众密切注视着纽伦堡的动向。对德国首要战犯判刑人心大快。

但是,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少数首要纳粹分子的无罪开释或重罪轻判,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反对和世界舆论的指责。柏林25万工人举行罢工抗议。汉堡几千市民集会,要求国际军事法庭将沙赫特等人判死刑。法共《人道报》认为,“释放巴本等人等于邀请希特勒匪徒重新开始活动”。法国抵抗运动中的犹太人联盟致函国际法庭,抗议释放沙赫特等3人。奥地利政府要求纽伦堡国际法庭将开释的巴本、沙赫特及判处20年徒刑的席腊赫引渡给该国,以便对这些侵略奥地利的战犯重新审判。

三被告在得知获释时没有任何人比他们本人更觉吃惊。他们不敢离狱。沙赫特说:“余深惧德国民众……实觉无处容身”,要求暂时“准许留狱”,巴本欲往法国,但法国拒绝为其办理过境手续。

纽伦堡审判是历史上第一次对侵略战争的组织者、阴谋者、煽动者和计划执行者进行的国际审判,开了将战犯押上国际法庭接受法律惩处的先河。这次对战犯的指控是以指导战争行为的公认的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为依据的,它作为国际刑法史上第一案例将永载史册。

纽伦堡审判虽然清算了纳粹体制,达到了暂时的目的,但纽伦堡法庭最理想的目标———使战争成为非法,为审判侵略战争提供一个国际法庭———引起了持续到今天的争论。然而,无论如何,纽伦堡是国际关系法上的一个里程碑,它为当代世界留下了一套处理战争问题的行为准则。

1946年10月16日凌晨,在纽伦堡监狱,开始对被判处绞刑的纳粹战犯执行处决。戈林在行刑前两小时瞒过看守,吞服氰化钾自杀身亡。被判处绞刑的战犯马丁•鲍曼是缺席审判,“需追捕归案后处决”。其余判刑战犯皆投狱服刑。

美国军事法庭在纽伦堡城对在纳粹德国政治、经济和军事机构与组织中身居要职的177名被告进行了12项后续审判,即:①医生审判(针对在战俘和集中营囚犯身上做医学试验)。②米尔希审判(针对E.米尔希元帅)。③法官审判(针对利用法律迫害犹太人和纳粹党反对派的高级司法官员)。④波尔审判(针对党卫军集中营管理机构的领导人H.von波尔)。⑤弗里克审判(针对大量使用外国强制性劳工的F.弗里克总裁和他的康采恩)。⑥法本公司审判(针对法本公司在占领区的活动)。⑦杀害人质审判(针对在东南欧反游击战中杀害人质的将军)。⑧种族和移民局审判(针对党卫军的种族计划)。⑨党卫军特别行动部队审判(针对奥伦多尔夫及其他特别行动部队的指挥官)。⑩克虏伯审判(针对克虏伯康采恩及其领导人)。�11威廉大街审判(针对外交部高级官员及几个政府部长的破坏和平罪)。12国防军最高统帅部审判(针对最高统帅部的高级军官)。后续审判判处24人死刑(其中12人被执行),释放35人,其余被判有期徒刑。但到1956年即全部被释放。

纽伦堡审判根据下述4条罪行起诉和定罪:①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战争罪。②参与实施战争的共同计划罪。以上两条罪行合起来被称为破坏和平罪。③战争罪(指违反战争法规或战争惯例)。④违反人道罪(指对平民的屠杀、灭绝和奴役等)。纽伦堡审判为以后对破坏和平罪的审判奠定了基础,标志着国际法的重大发展。

㈣ 海牙审理过的领导人

海牙国际法庭从1993年,其主要任务是对前南斯拉夫地区所谓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人道主义的人员进行起诉和审判。在1995年波黑战争结束后,该法庭指控并通缉70多名涉嫌在波黑内战期间犯有各种罪行的人员。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发动军事侵略后期,该法庭又以“种族清洗”和“反人类”等罪名对米洛舍维奇等5名南联盟高级军政官员发出通缉令。

㈤ 被判反人类罪的人都有谁

1、伊拉克最高刑事法庭2009年03月12日以犯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等判处前总统萨达姆的两个同母异父的兄弟死刑,他们分别是瓦特班和萨巴维。
2、海牙国际刑事法庭2011年5月16日发表声明称,该法庭的检察官柳斯·莫雷诺-奥坎波当天申请以谋杀和迫害的罪名对利比亚三名高级领导人下达逮捕令,三人分别为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卡扎菲的儿子赛义夫以及利比亚间谍部门首长塞努西。莫雷诺-奥坎波表示,上述三人在镇压利比亚反对派武装的行动中策划和参与了对平民的非法袭击,犯下了反人类的罪行。
2011年6月27日,国际刑事法院宣布向卡扎菲等三人正式发布国际通缉令。国际刑事法院指,卡扎菲从今2011年2月中旬开始,对其反对者犯下“反人类罪”。
3、国际刑事法院2009年3月4日以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对苏丹总统巴希尔发出逮捕令。这是国际刑事法院首次对一个国家的现任元首发布逮捕令,无先例可循。逮捕令发出后,引起国际社会激烈争议,特别是触动了苏丹国民的敏感神经。
4、2002年2月12日,前南国际刑庭正式开庭审理米洛舍维奇一案。他被指控犯有包括战争罪、反人类罪和种族屠杀罪在内的60多项罪行。但米洛舍维奇一直否认对他的所有指控,并宣称前南国际刑庭是非法机构。
1920年8月10日,协约国在签署“对土耳其和约”时首次提出反人类罪这一法律概念。但最早确立这一罪行的国际文件则是《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6条规定:“反人类罪即在战前或战时,对平民施行谋杀、灭绝、奴役、放逐及其他任何非人道行为;或基于政治的、种族的或宗教的理由,而为执行或有关本法庭管辖权内之任何犯罪而做出的迫害行为,至于其是否违反犯罪地法律则在所不问。”在该文件中,反人类罪与破坏和平罪及战争罪一起被确定为战争罪的三大罪行。

㈥ 海牙国际法庭都审理什么案件

海牙国际法庭成立于1993年,其主要任务是对前南斯拉夫地区所谓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人道主义的人员进行起诉和审判。在1995年波黑战争结束后,该法庭指控并通缉70多名涉嫌在波黑内战期间犯有各种罪行的人员。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发动军事侵略后期,该法庭又以“种族清洗”和“反人类”等罪名对米洛舍维奇等5名南联盟高级军政官员发出通缉令。
海牙(The Hague)是荷兰政府和议会的所在地、荷兰第三大城市、南荷兰省省会。

㈦ 海牙军事法庭是怎么回事

海牙国际法庭,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也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成立于1946年04月03日。国际法院也设在荷兰海牙市中心的和平宫。

国际法院是唯一具有一般管辖权的普遍性国际法院。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
首先,法院须就各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在这方面,应当指出,截至2010年7月31日,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最后,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并由此形成所谓当事人同意的法院。
其次,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

㈧ 东京审判哪些国家同意了死刑

是否同意死刑,11一个国家有6个国家赞同,这是关系到国与国乃至整个世界性的问题,所以是不可能知道的,除非当事人肯说出来,不过这也是不可能的,只能猜测,我们中国肯定是其中之一啦

㈨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十一名法官,对,武藤章和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等7名战犯判处死刑,除了,梅汝敖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对于甲级战犯的审判在电影东京审判中,有详细的描述。最后的投票环节中,赞成死刑的票数对反对票数多一票,这样微弱的优势将这七名战犯送上了死刑台,战犯收到了应有的惩罚。
由于当时对于死刑的投票是完全匿名的,因此,即便是公开资料的现在,也很难明确的知晓是哪五位投了反对票。
不过,如果我们结合当时的历史情境来八卦的判断一下的话,可以进行一个主观的推测。
参加审判的国家,包括中、苏、美、英、法、荷兰、印度、加拿大、新西兰、菲律宾和澳大利亚,可以先用排除法,有史料记录印度法官曾经对死刑提出异议,因此,可以判断,印度法官是反对死刑的,其次美国本身在事实上就保护过日本的战犯,因此美国也应该是反对死刑的,加拿大作为跟美国临近的小弟,也是很久之前就废除了死刑,因此对死刑也应该是反对的,澳大利亚虽然政治有独立性,但是韦伯个人曾经对于死刑提出过异议,因此肯定也会对死刑反对,这四个反对票基本上可以确定。
赞成票方面,苏联与日本是世仇,日俄被打败的耻辱直到二战才追回来,再加上战斗民族原本严苛的个性,赞同死刑并不稀奇,菲律宾受到日本的侵略,虽然是美国的小弟,但是由于投票并不涉及到政治的取向,因此也应该会对死刑投出赞成票。这两票赞成票也基本上确定了。
新西兰属于太平洋战场的一部分,也是饱受日本侵略影响的地区,因此他们对于日军发动的战争应该相对反感,他们投赞成票的概率应该很大,荷兰与日本利益冲突相对不大,这个时候为了追求欧洲的复兴,相对会追随美国,应该会投反对票。英国与法国是受二战影响相对较大的国家,对于法西斯联盟也是相对切齿痛恨一些,因此推测他们会投赞成票。
根据个人的推论:英法苏菲新应该投赞成票,美印荷澳加投反对票,大致差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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