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巴西是什麼政治制度為什麼有王子
國名:巴西聯邦共和國
(The Federative Republic of Brazil,República Federativa do Brasil)
國旗: 呈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10∶7。旗地為綠色,中間是一個黃色菱形,其四個頂點與旗邊的距離均相等。菱形中間是一個藍色天球儀,其上有一條拱形白帶。綠、黃色是巴西的國色。綠色象徵該國廣闊的叢林,黃色代表豐富的礦藏和資源。天球儀上的拱形白帶將球面分為上下兩部分,下半部象徵南半球星空,其上大小不同的白色五角星代表巴西的26個州和一個聯邦區。白帶上用葡萄牙文寫著「秩序和進步」。
一名男孩手舉國旗觀看巴西獨立日慶典
國徽: 圖案中間突出一顆大五角星,象徵國家的獨立和團結。大五角星內的藍色圓面上有五個小五角星,代表南十字星座;圓環中有22個小五角星,代表巴西各州和聯邦區。大五角星周圍環繞著用咖啡葉和煙草葉編織的花環,背後豎立一把劍,劍柄在五角星下端。綬帶上用葡萄牙文寫著「巴西聯邦共和國」,「1889年11月15日」(共和國成立日)。
重要節日:獨立日:9月7日(1822年);國慶日:9月7日(1822年);印第安人日:4月19日;吉卜賽人日:5月24日。
國家政要: 總統盧拉·達席爾瓦 (Lula da Silva) ,2002年10月當選,2003年1月1日任職;2006年10月再次當選 ,2007年1月1日正式宣誓就職 。參議院議長若澤·薩爾內,2009年2月當選;眾議院議長米謝爾·特梅爾,2009年2月當選 。
自然地理:位於南美洲東南部。北鄰法屬蓋亞那、蘇利南、蓋亞那、委內瑞拉和哥倫比亞,西鄰秘魯、玻利維亞、南接巴拉圭、阿根廷和烏拉圭,東瀕大西洋。面積851.49萬平方公里,是拉丁美洲面積最大的國家。海岸線長7400多公里,領海寬度12海里,領海外專屬經濟區188海里。國土80%位於熱帶地區,最南端屬亞熱帶氣候。北部亞馬孫平原屬赤道氣候,年平均氣溫27-29℃。中部高原屬熱帶草原氣候,分旱、雨季。南部地區平均氣溫16-19℃。 巴西稱亞馬孫河為世界第一長河
身著盛裝的卡拉雅族
巴西南比卡瓦拉族
人進行弓箭比賽
身著盛裝的巴西帕塔
肖族跳起民族舞蹈
人口:1.87億, 居拉美首位。其中白種人佔54. 03%,黑白混血種人佔39. 94%,黑種人佔5. 39%,黃種人佔0.46%,印第安人約佔0. 16%。葡萄牙語為官方語言。居民大部分信奉天主教。
㈡ 巴西前總統盧拉又上訴了嗎
當地時間19號,巴西高等法院向最高法院提交了已入獄近兩周的巴西前總統盧拉的辯護團隊的上訴。
上個月,巴西高等法院駁回了盧拉辯護團隊的人身保護令申請。對此,盧拉方面表示質疑,並上訴要求解釋。接下來,巴西最高法院將對此案進行審理。
巴西司法機關在2014年啟動的大規模反腐調查中認定,包括盧拉在內的多名政壇重要人物與國企巴西石油公司貪腐案有關。去年7月12日,盧拉被判貪腐和洗錢罪名成立,獲9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今年1月24日,巴西聯邦地區法院二審維持一審判定的罪名,並將刑期增加至12年零1個月。 3月26日,該法院駁回盧拉針對其二審判決的上訴,維持原判。法院同時表示,盧拉的辯護團隊可以在12天內對判決中其認為有矛盾或不清楚之處提出上訴。
以上內容來自:央視新聞
㈢ 巴西聯邦警察組織結構
巴西聯邦共和國通稱「巴西」,國土總面積854.74萬平方公里,是南美洲最大的國家。巴西警察成立於1944年,屬於政府組織、民事警察范疇。
據巴西全國市警衛隊理事會統計,巴西已建立409個市警衛隊(共有 5561個市),共有隊員6萬名。其中聖保羅州就佔了193個。但是許多城市尚無這個經濟能力,因此未建立市警衛隊。
天下有警,中國第一家警察文化自媒體。
㈣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什麼時候去世的
9月19日,綜合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路透社等多家外媒報道,美國最高法院於當地時間周五(18日)宣布,大法官露絲·巴德·金斯伯格去世,終年87歲。
美國最高法院在一份聲明中稱:「由於胰腺癌引發的並發症,大法官魯斯·巴德·金斯伯格於今晚在她位於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家中去世,她的家人陪伴著她。」
根據CNN報道,金斯伯格於1993年由時任美國總統比爾·柯林頓任命。近年來,她一直是美國最高法院自由派中最資深的成員,在墮胎權、同性婚姻、移民、醫療保健等問題上,都曾投下支持票。
金斯伯格現年87歲,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歷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按照規定,大法官將一直履職直到去世或自願退休。近年來,健康問題一直困擾著已經高齡的金斯伯格。此前(2019年8月)金斯伯格曾接受過胰腺癌治療。
(4)巴西聯邦法官什麼時候報到擴展閱讀:
魯斯·巴德·金斯伯格簡介:
魯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1933年3月15日—2020年9月18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歷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
1959年畢業於哥倫比亞法學院,曾當法學教師和婦女權益律師,1980年被任命為聯邦上訴法院哥倫比亞特區巡迴審判區法官,1993年由柯林頓總統任命為聯邦最高法院法官。系最高法院內富有爭議的自由派法官之一,堅決主張婦女有墮胎的權利。
㈤ 按照美國法律,如果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犯法,如何處理
在美國憲政中,最高法院最重要的責任是裁決涉及憲法解釋問題的案件,判定某項法律或政府行動是否違憲。這一被稱為司法審查的權力使法院能夠否決聯邦或州的法律,如果這些法律在法院看來是與憲法相沖突的話。在過去的200年裡,最高法院一共判定大約140項國會立法違憲。通過運用這一強大的司法審查,最高法院在美國政治制度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成為民眾與政府之間、各級政府之間,以及政府各部門間爭議的仲裁者和國家許多最重要問題的終極權威。
不過,在司法審查權這一問題上,聯邦法院的權力仍然受到間接的約束,美國憲法中的制衡原則依然有效。聯邦政府的其他兩部門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監督聯邦法院的這一撒手鐧:
第一,總統對聯邦法官的任命權,再加上參議院的確認權;
第二,像對其他聯邦官員一樣,國會可以對聯邦法官行使彈劾與罷免權。
只有國會有資格彈劾與罷免憲法法院法官的權利,只有總統有權利任命憲法法院法官的權利(在有空位的情況下,無空缺也無權利增加)
看看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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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巴西前總統被要求多少小時內服刑
就在巴西聯邦最高法院駁回前總統路易斯·伊納西奧·盧拉·達席爾瓦的人身保護令申請幾小時後,一名巴西法官5日簽發了針對盧拉的逮捕令,要求他24小時內向西南部城市庫里蒂巴警方自首並開始因腐敗罪行服刑。
盧拉是今年巴西總統選舉的熱門競選人,這份逮捕令讓他的競選之路更加坎坷。對法官裁定,盧拉的第一反應是「荒唐」。
知名反腐法官塞爾希奧·莫羅在下令逮捕的裁決書中說,鑒於盧拉是前總統,他有機會自願前往庫里蒂巴,在當地時間6日下午5時前向警方自首。
巴西聯邦最高法院2016年裁定,二審被判有罪的人可開始服刑,即便仍有上訴可能。上月26日,聯邦第四地區法院駁回盧拉就二審提出的上訴,維持二審判決。
盧拉先前提出了人身保護令申請,爭取能在就涉腐判決上訴期間保持「自由身」。5日凌晨,聯邦最高法院11名法官以6票反對、5票支持的結果駁回這份申請,為莫羅簽發逮捕令鋪平道路。
㈦ 巴西奧委會主席及前奧組委官員為什麼被拘捕
10月5日電 巴西聯邦警察和聯邦檢察院的人員5日以「隱瞞財產」的罪名拘捕了巴西奧委會主席卡洛斯·努茲曼,以及里約奧組委前首席執行官萊昂納多·格里納。
根據此次調查中第一階段收集到的證據,努茲曼和格里納是卡布拉爾集團與國際奧委會中非洲成員之間的聯絡人。卡布拉爾本人在調查中也承認他與努茲曼和格里納一起拜訪了許多國際奧委會成員,這些成員之後都投票支持里約承辦奧運會。
國際奧委會當日發表的聲明說,他們正在與巴西當局展開合作,希望巴西方面提供完整的信息供國際奧委會道德委員會內部調查。道德委員會可能會對努茲曼採取預防性措施。
今年3月,法國媒體披露,巴西一企業家在確定2016年奧運會舉辦城市投票的前3天,向當時的國際田聯主席、塞內加爾人拉米內·迪亞克(老迪亞克)的兒子帕帕·馬薩塔·迪亞克(小迪亞克)支付了150萬美元(1美元約合6.48元人民幣),另有50萬美元於里約申奧成功後又存入其賬戶。老迪亞克當時是國際奧委會委員,參與了確定奧運舉辦城市的投票。
里約奧組委前首席執行官格里納也是里約奧申委的宣傳和營銷負責人,他曾與前國際田聯主席迪亞克的兒子小迪亞克有多次接觸。小迪亞克被指收取了賄賂讓其父投票支持里約成為奧運會承辦城市。
檢察院還認為,對努茲曼和格里納的臨時拘捕也是對公共秩序的保證,因為這可以凍結他們的財產、阻止他們繼續進行犯罪活動以及藏匿證據。?
上個月努茲曼被警方傳訊時依據自身的權利沒有開口,其律師僅表示「從里約申辦成功直到里約奧運會的閉幕式一切都是合法的,而且在財政、技術、運營、體育和宣傳方面都取得了最好的效果」。
㈧ 審判員轉任檢察員規定
可以的,
長期以來,大學畢業生和社會招幹人員進入法院、 檢察院,往往走從書記員、助審員(助檢員)到審判員(檢察員)的晉升之路,而部隊轉業幹部和政府分流轉崗人 員進入法院、檢察院則是直接任命為助審員(助檢員)、審判員(檢察員),或直接任命為法院、檢察院的領導幹部。他們以前未經過任何業務培訓或研修,因而進入法院、檢察院後往往難以勝任專業性很強的審判工作或檢察工作。
在國外,尤其是大陸法系國家,在參加司法考試合格後,還必須經過一定時期的培訓或實習,才能出任法官或檢察官。例如,在法國,未來的法官必須在大學讀完4年法律課程,通過大學畢業考試後,還必須通過由政府主持的考試,考試合格者便可進入國立法官學院進行為期31個月的專業培訓,然後通過第二次考試,合格者還要進行6個月的分專業培訓。在德國,法官資格經兩次考試及格才能取得。第一次考試即大學畢業考試(應 考者須在大學修習法學至少三年半,其中至少須有4個 學期在同一大學研習法律),考試合格者,要經過2年的實習。實習期間必須服務於普通法院民事庭、刑事庭或檢察機關、行政官署、律師事務所或由實習法官選擇的有關機構。然後再參加第二次考試。第二次考試的成績是挑選法官的主要依據,考試合格率為10%.在義大利,經過十分嚴格的法官考試之後,合格者要在法院進行6個月的實習,最後完全合格者才能被任命為法官。在日本,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都必須經過統一的司法考試,合格者還必須作為司法修習生進行至少2年的法律基礎與實務方面的修習,之後經嚴格考試合格者,方可取得法曹的資格。取得法曹資格的人,根據志願可以擔任助理法官、檢察官或律師。其中從事律師職業者佔80 %.上述三種人一般要經過10年的司法實踐,才能被任命為法官。這10年間,他們必須重新回到司法研修所進行4次進修,以進一步提高業務水平。在韓國,初任法官必須經過國家司法考試,考試合格後還必須在大法院所屬的司法研究和培訓學院訓練兩年,才能被任命為法官。
國外對法官、檢察官實行任前培訓或研修制度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這是因為,實行這一制度,可以使法學專業的畢業生在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後受到相應的業務培訓,獲得從事實際工作的專業技能,從而更好地適應司法工作專業化的要求。而且,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已分別建立了國家法官學院和中央檢察官學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也分別建立了法官學院、檢察官學院或法官培訓中心、檢察官培訓中心,完全有條件進行這項培訓工作。
三、建立從律師或法學教師中選任法官、檢察官的制度
西方學者普遍認為,如果說法院是社會正義的最後 一道防線,那麼法官就是這道防線的守門人。因此,西方國家普遍要求由富有實務經驗且道德學問優秀的人才擔任這一重要職位,其集中表現就是西方國家尤其是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官一般都從律師中選任,取得律師資格並且有一定期限的律師執業經驗是擔任法官的必要條件。例如,在英國,除治安法官以外所有的法官都只能從參加全國4個法學會的律師中任命,其中擔任領薪治安法官必須具有7 年以上的初級律師經歷,記錄法官必須具有10年以上初級律師或高級律師經歷,巡迴法官必 須具有10年以上高級律師經歷或5年以上記錄法官經歷,高等法院法官必須具有10年以上的高級律師經歷並且年齡在50歲以上,而上訴法官必須具有15年以上的高級律師經歷或擔任高等法院法官職務的平均年齡為47 歲,高等法院法官的年齡一般都在60歲以上。在美國,只有在大學法學院畢業並獲得DJ學位(即法律職業博士),經過嚴格的律師資格考試合格,並有若干年從事律師工作經驗的律師或法學教授才具有擔任聯邦法院法官的資格。全美2.8萬名法官幾乎都是從律師(特別是出庭律師)中選拔出來的。在澳大利亞,縣級以上各級法院的法官,不僅要求必須是法律職業的合格成員,而且法律明文規定必須具有從事該職業的最低年限的經歷。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是從律師隊伍中吸收過來的。在巴西,擔任初審法官必須有非常豐富的法律知識和長期的司法實踐經驗,其中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從律師、檢察官中選任的,必須從事律師和檢察官職務10年以上。在新加坡,法官必須是大學法律專業畢業生,並當選7年律師後才有資格當法官,最高法院法官必須有10年至20年的律師或法官經歷。在印度,擔任司法職務至少滿20年或在高等法院或在兩個以上此類法院連續擔任律師至少滿10年才能擔任高等法院法官;在任一高等法院或者兩個以上高等法院連續擔任法官至少5年者或連續擔任律師至少10年者、或總統認為卓越的法學家且通常要50 歲以後才能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在日本,出任高等法院法官必須擔任過10 年以上助理法官、簡易法院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學教授等職務;最高法院的法官應由具有良好的法律素養的40歲以上的人擔任,只有擔任高等法院法官、檢察官、律師、大學教授累計達10年至20年以上,才能出任最高法院的法官。在韓國,擔任高等法院法官必須有 10年以上的法官經歷;擔任憲法法院大法官年齡必須在40歲以上,曾任法官、檢察官、律師或者法學教授15年以上。
許多國家從律師中選任法官的做法,是它們長期經驗的積累,實踐證明是十分成功的,其實際效果也是十分明顯的:一是執業10年以上的律師精通法律,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訴訟技巧,由他們擔任法官可以保證法官的專業素質,從而有利於案件的正確處理;二是律師長期為公民、企業提供法律服務,了解老百姓的疾苦和難處,體察民情,他們改行擔任法官就會樂於聽取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弱者(如刑事案件被告人)一方的意見,善於把握對弱者有利的情況,從而不易於主觀武斷,冤枉無辜甚至草菅人命,進而有助於案件的客觀公正處理;三是律師在執業期間收入較高,積累較多的財富,改任法官不容易為生活所迫而貪贓枉法;四是由於需擔任較長時間的律師才能被任命為法官,這一職位來之不易,因此他們會倍加珍惜,不容易為私慾所左右、為金錢所迷惑;五是法官具有崇高的社會地位,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職業,而要成為法官必須先考取律師和從事相當時間的律師工作,這樣也必將促進律師隊伍的迅速壯大和律師業的蓬勃發展。一舉幾得,何樂不為!有鑒於此,我國亦應建立法官、檢察官從律師中擇優選任的制度,以利於司法的獨立、公正和廉潔。
同樣的道理,也可以考慮從法學教授中選任法官、檢察官。
㈨ 被要求入獄服刑的巴西前總統是什麼情況
這是被要求入獄服刑的巴西前總統。
盧拉在逮捕令限期內並未根據要求向警方報到,警方也表示暫不對他採取行動
㈩ 巴西為什麼繼續關押盧拉
當地時間7月8日晚,位於巴西阿雷格里港的聯邦第四地區法院最高法官湯普森·弗洛雷斯作出裁決,暫停聯邦法官羅熱里奧·法夫雷托頒發的針對前總統盧拉的釋放令,繼續將盧拉關押在監獄。
當日早上,巴西聯邦第四地區法院值班法官法夫雷托頒發一項命令,宣布釋放正在獄中服刑的前總統盧拉。然而,盧拉案的一審聯邦法官塞爾吉奧·莫羅對此表示反對。他認為,法夫雷托沒有權力釋放盧拉,並要求聯邦警察不要執行這個釋放令。
盧拉曾在2003年到2010年擔任巴西總統。去年7月12日,盧拉一審被判貪腐和洗錢罪名成立,獲9年6個月有期徒刑。今年1月24日,巴西聯邦第四地區法院二審維持一審判定的罪名,並將刑期增加至12年1個月。4月7日,盧拉前往位於巴拉納州首府庫里蒂巴的聯邦警察局監獄服刑。但盧拉堅稱自己無罪,認為定罪是出於「政治動機」,目的是「阻止其參加2018年總統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