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巴西VS阿根廷主裁遭停哨,賽場上到底發生了什麼
賽場上的問題主要是主裁判的吹罰力度的問題。
阿根廷隊和巴西隊都是足球強隊,在阿根廷隊和巴西隊相遇的時候,很多小夥伴特別期待看到這兩個隊的精彩表現。與此同時,當球員出現惡意犯規的行為時,主裁判會根據場上的情況選擇吹罰的力度,但不會對這種行為不管不顧。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阿根廷隊的球員確實出現了惡意犯規的行為,而主裁判絕對這樣的行為視而不見。
一、這個事情是怎麼回事?
這個事情發生在巴西隊和阿根廷隊的比賽之後,在世界盃南美賽區的預選賽里,阿根廷隊的隊員對巴西隊的隊員做出了惡意犯規的動作。因為主裁判並沒有對這個動作有任何錶示,在比賽結束之後,阿根廷隊申請重新仲裁,南美足聯也調查了這一場比賽,最後直接將這場比賽的主裁判禁賽。
Ⅱ 你如何看待巴西和阿根廷比賽中斷這件事
巴西和阿根廷的南美洲世預賽受到了許多球迷的關注,這場比賽在開賽僅僅十分鍾之後就被巴西國家衛生防疫部門的官員所打斷,巴西防疫官員突然闖進球場,要求驅逐4名效力於英超的阿根廷球員,這種突發情況也導致了阿根廷球員的不滿,雙方在賽場上發生了沖突,隨後阿根廷球員全部退賽導致了這場比賽被迫終止。小編個人認為造成這種局面發生是有多方面原因的。
現在全球的疫情形式還是非常嚴峻的,英超加盟出台相關的政策也無可厚非,同時也希望各個國家都能夠遵守相關的政策,共同努力戰勝疫情,只有安定的環境才能夠讓比賽更加精彩。
Ⅲ 世預賽南美區中,巴西9連勝領先阿根廷多達8分,對此你怎麼看
世預賽南美區進行了多場比賽的較量。阿根廷在客場和巴拉圭踢成0-0平手,梅西沒能取得進球。烏拉圭和哥倫比亞也是踢成0-0,蘇亞雷斯啞火。
巴西3-1逆轉擊敗委內瑞拉,馬爾基尼奧斯、巴博薩和安東尼各進一球。厄瓜多3-0橫掃玻利維亞,恩納-瓦倫西亞梅開二度,埃斯特拉達打進1球。秘魯2-0擊敗智利,奎瓦和塞爾希奧-佩尼亞各進一球。
連贏9場是南美足壇世預賽最長連勝紀錄,巴西追平了自己締造的神跡,他們曾在2016年9月到2017年8月完成了世預賽9連勝,需要指出的是,這兩次世預賽9連勝,皆是桑巴軍團主帥蒂特麾下創造的。
在積分榜上,巴西9戰全勝拿到27分牢牢占據第1的位置。而阿根廷9戰5勝4平,拿到19個積分,排名第2。厄瓜多贏下玻利維亞之後,戰績變成5勝1平4負,拿到16個積分,升到了第3名。而同樣是16個積分的烏拉圭則因為凈勝球的劣勢下滑到第4名。哥倫比亞14分積分排名第5。
Ⅳ 2010年世界盃預選賽南美區:阿根廷 VS 巴西
我是一個阿根廷球迷
雖然我承認阿根廷現在有點問題,但是我希望阿根廷能拿下這場比賽,而且我也堅信阿根廷能就世界盃
Ⅳ 昨天早上的一場阿根廷球賽比分90分鍾了,1比0再補時的時候腰斬了,我的串單中了怎麼算,到現在還開獎呢
如果比賽取消,有購買這場比賽,那麼按賠率1計算,不賺不賠。如果比賽遇到天氣自然因素暫停的在三天內補比賽也是可以作為彩果的。
Ⅵ 解放者杯巴西桑托斯跟阿根廷獨立隊今天早上的比賽提前十幾分鍾因為球迷騷亂而結束,買的足彩會怎麼處理
這種情況屬於比賽中斷,也就是俗稱的腰斬!一般這種情況機構會以退回本金,按照走水判斷!
Ⅶ 南球杯聖保羅的比賽為什麼腰斬
一個沒有亞軍的決賽;一個只有一支隊伍獲獎的決賽;一個腰斬的決賽。
由於阿根廷人在上半場結束後決定罷賽,在裁判苦等將近40分後,宣布比賽結束。巴西聖保羅最終奪冠!看到現場直播的朋友應該注意到:上半時結束時,雙方球員在退場時便發生打鬥,繼而演變成大規模沖突。今天在下載視頻時,看新聞蒂戈雷表示:己方球員遭到毆打,並且被搶指頭!關於這場決賽勢必會爭論很久,第二球是否越位?在更衣室到底發生了生么?但不管怎麼說,暴力使足球蒙羞。我想說:請暴力遠離競技場!足球是這樣,我們的美洲論壇也是這樣。請「污言穢語」遠離論壇。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頒獎典禮中,隊長切尼將隊標親自交給小盧卡斯---這位即將轉會到巴黎聖日爾曼的球員——並由後者舉起獎杯。切尼叫人尊敬!!
Ⅷ 足球掃盲
1.世界盃上的參賽國球員是23人
依據是
正選11人
每個位置上各有一名替補
守門員可以帶三名,因此門將的替補是兩個
故一共為23人的大名單
但是正式比賽時的替補應該為5人
雖然國際足聯以此為理由規定可以帶23人
但是各國主教練大多是自己根據戰術的需要來帶23人
那些多面手球員就比較吃香
2.足 球 規 則
11人制足球規則
一.球場
(1)面積:
球場必須是長方形,它的長度,不能超過一百三十碼,也不能短於一百碼;它的闊超
過一百碼,也不能短於五十碼。(國際比賽的球場,長度為一百一十碼至一百二十碼,闊度為七十碼至八十碼。)無論任何情形,長度必須大於闊度。
(2)界線:
比賽球場必須有清晰的界線,線寬不得超過五英寸(12公分),也不能有V字形的凹溝。兩邊較長
的線,叫做邊線;兩端較短的線,叫做端線(或球門線)。 在球場的四角,應各豎一平頂的小旗
桿一支,旗竿的高度不得低於五英呎(一公尺五十公分);又在球場中線的兩端外,至少距邊線一
碼的地方,也應各豎同一式樣的旗竿一支。 中線應橫過球場,球場的中央應劃有清晰的一點,且
應以這一點為圓心,十碼為半徑,劃一圓圈。
(3)球門區域:
在球場兩端的端線(球門)上,各距球門柱六碼的地方,向場內劃一條六碼長的垂線,使與端線
成直角,更劃一線將這兩條垂線伸向場內的兩端連接,並與端線平行,在此三線與端線以內的地
面,名為球門區域。
(4)罰球區域:
在球場兩端的端線上,各距球門柱十八碼的地方,向場內劃一條十八碼長的垂線,使與端線成直角,
更劃一線將這兩條垂線伸向場內的兩端連接,並與端線平行,在此三線與端線以內的地面,名為罰
球區域。 在球門線中央距場內十二碼處,各作一清晰的記號,這就是罰十二碼球的罰球點。以每一
罰球點為圓心,十碼為半徑,在罰球區外劃一圓弧。
(5)角球區域:
以每一角旗竿豎立點為圓心,一碼長為半徑,在球場內劃一個圓的四分之一。
(6)球門:
球門應設在兩端線的中央,並須有兩根直豎的柱子,上架一橫木,兩門柱到角旗的距離應相等。
兩門柱相距為八碼(從柱的內方量起),橫木的下方距地面為八英尺。門柱和橫木的寬度應相同。
門柱和橫木的寬度與厚度,均不得超過五英吋(12公分)。 門後可裝一網,接連於門柱,橫木及
地面,但這網應妥為撐持,使守門員有充分活動的餘地。
◎球網可用大麻,黃麻或尼龍線編成,但尼龍化學纖維的繩子,不能比大麻或黃麻編的細小。
國際足協規則小組決議
(1)國際比賽球場最大面積為:長度一一0公尺、寬度六四公尺。
2)各國足球協會必須嚴格遵照規定的面積,布置球場。在舉辦國際比賽時,必須於賽前,將比賽
地點及球場面積,通知客隊的國家足球協會。
(3)國際足球協會規則小組,已同意規則中所用的英制與公制對照如下:
一百三十碼……….一百二十公尺
一百二十碼……….一百一十公尺
一百一十碼……….一百公尺
一百碼…………….九十公尺
八十碼…………….七十五公尺
七十碼…………….六十四公尺
五十碼…………….四十五公尺
十八碼…………….十六公尺五十公分
十二碼…………….十一公尺
十碼……………….九公尺十五公分
八碼……………….七公尺三十二公分
六碼……………….五公尺五十公分
一碼……………….一公尺
八英尺…………….二公尺四十四公分
五英尺…………….一公尺五十公分
二十八英寸……….七十一公分
二十七英寸……….六十八公分
五英寸…………….十二公分
四分之三英寸…….一點九公分
二分之一英寸…….一點二七公分
八分之三英寸…….一公分
(4)端線的寬度,應和球門柱及橫木的厚度相同,因此球門柱內外邊的 線應是一樣寬。
(5)為了劃球門區域及罰球區域,在端線上量的六碼及十八碼的距離, 必須從球門柱的內方量起。
(6)球場的面積,包括場內各區域界線的寬度在內。
(7)所有的比賽,應依照足球規則供給標准設備,特別是國際比賽,尤應注意皮球的圓周及其它設
施。若有不合標準的設備,必須向國際足球總會報告。
(8)根據比賽規則進行的球賽,如困橫木脫落或折斷,應即停止比賽,甚至將這場比賽取銷,除非
橫木已裝回原來的位置,或新安裝的橫木對球員已無危險性。不能用繩子來代替橫木。 在友誼
比賽中,經雙方同意,可以用沒有橫木的球門繼續比賽,但應將已壞的橫木移去,使對球員不
致發生危險。在這種情形下,可用繩子來代替橫木,如果不用繩子,皮球從門柱之間全部越過
端線,裁判員認為是在橫木下面穿過時,他應判為勝一球。 球賽的從新開始,應由裁判員在球
賽停止時,皮球所在地墜球繼續比賽。
(9)各國足球協會可在規則第一章規定的范圍內,對橫木及門柱的厚度,闊度的最大量與最小量作
適當的規定。
(10)門柱及橫木必須用木材,金屬或隨時經國際足協規則小組認可的物質做成。它的形狀可以是
正方形、長方形、圓形、半圓形或橢圓形。不可用其它物質將門柱及橫木做成其它的形狀。
(11)於國際比賽前,加插「序幕賽」,須於比賽當天由兩國協會代表,及擔任該場國際比賽的裁
判員,審察當時場地情形來作決定。
(12)國家足球協會,特別是主辦國際比賽的協會,必須限制攝影人數,並在距球門線外不超過十
公尺的地方,劃一至少兩公尺長的線,距角旗竿的距離大致相等,應禁止攝影人員超過這界
線,更應禁止使用閃光燈。
二、球
材料及標准
球是圓形的。
以皮革或其它合適的材料製成。
球體的圓周,不得超過70公分(28吋),不得少於68公分(27吋)。球 的重量,在比賽開
始時,不得超過450公克(16盎司),不得少於410公 克(14盎司)。 球的氣壓,在海平
面為0.6至1.1大氣壓力(每平方公分 600公克至1100公克=每平方吋8.5磅至15.6磅)。
更換不合標準的球
如果在比賽中,球破裂或不合標准:
停止比賽。
更換標準的球,在球破裂的地點,墜球重新開始比賽。如果當時球是 在球門區內,則墜球
的地點是在平行球門線的球門區線上,最接近比賽停止時球的位置的地點。如果不是在比
賽中,如中場開球、球門球、角球、自由球、罰球點球或擲球入場時,球破裂或不合標准:
依照規則重新開始比賽。
比賽時間內,未經過裁判同意,不可更換比賽用球。
國際足總決議
決議1
正式比賽中,只允許使用符合規則第二章條文規定的球。
國際足球總會主辦的比賽和各洲足球聯盟管轄的比賽,所使用的足球必須有下列三種標志之一:
正式的「國際足總核准合格」(FIFA APPROVED)標志。
正式的「國際足總檢驗合格」(FIFA INSPECTED)標志。
「國際比賽球標准」(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的證明。
足球上附有這些標志,表示正式通過檢驗,除了符合規則第二章規定的基本規格,並且符合各種標
志的技術規格。各種標志的技術規格必須由國際足總理事長核定。執行檢驗的機構由國際足總核准。
各國家足球協會的比賽可規定使用有這三種標志之一的足球。其它所有比賽使用的球,必須都符合
規則第二章的規定。
決議2
國際足總主辦的比賽和各洲足球聯盟及各國家足球協會管轄的比賽,比賽使用的球不可有商業,除
了競賽及主辦單位的徽章及授權的製造廠商的商標。競賽規程可規定這些標志的大小及數量。
三、球員人數
球員
一場比賽應由兩隊對抗,每隊上場球員不可多於11人,其中一人是守門員。 如果任何一隊少於7人,不可開始
比賽。
正式比賽
國際足球總會、各洲足球聯盟或國家足球協會管轄下,所舉辦的任何正式比賽,每一隊最多可替換3名球員。
比賽的競賽規程必須規定可以提名幾位替補球員。替補球員名單可填3人,最多7人。
其他比賽
其他比賽,最多可替換5名球員,並且必須依照下烈規定:
相關球隊同意最多可替換幾人。
在比賽開始前通知裁判。
如果未通知裁判,或在比賽開始前未作出決定,則替換球員不可多於3人。
所有比賽
所有比賽的替補球員名單必須在比賽開始前送交裁判。替補球員未在比賽開始提出名單,不得替補上場比賽。
替換球員程序
替換比賽球員,必須遵照下列規定:
替換球員之前應先通知裁判。
替補球員應等到被替補球員已離開球場,並得到裁判的許可信號,才可進進球場。
替補球員應在比賽暫停時,只可由中線進進球場。
當替補球員進進球場時,即完成替換。
完成替換時,替補球員成為比賽球員,被替補球員即失去比賽球員身分。
已被替補離場的球員不能再上場比賽。
所有替補球員無論是否上場比賽,都應服從裁判的判決及管轄。
更換守門員
任何球員都可以和守門員交換位置,並且必須依照下列規定:
更換位置前應先通知裁判。
在比賽停止時進行更換位置。
違規及罰則
如果一替補球員未獲得裁判允許即進進球場:
停止比賽。
警告該替補球員並舉黃牌,並且必須離開球場。
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的地點,墜球重新開始比賽。如果當時球是在球門區內,則墜球的地點是
在平行球門線的球門區線上,最接近比賽停止時球的位置的地點。
如果一球員未獲得裁判允許即與守門員交換位置:
繼續比賽。
當球不在比賽中時,警告相關的球員,並舉黃牌。
對本章規則的其他違規:
警告相關的球員,並舉黃牌。
重新開始比賽
如果因為裁判執行警告而停止比賽:
由對方球員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的地點,踢一間接自由球,重新開始比賽。如果是守方在自己的
球門區內踢間接自由球,可以在球門區內任何一點踢球。如果是攻方在對方的球門區內踢間接自由
球,則踢球的地點是在平行球門線的球門區線上,最接近犯規發生位置的地點。
球員及替補球員判罰離場
球員在比賽開始前被判罰離場,可以從已提名的替補球員中替補一人。替補球員被判罰離場,不論是在比賽
開始前或是在比賽開始後,一律不得替補。
國際足總決議
決議1
依據規則第三章的規定,每一隊球員的最少人數,由各國家協會決定。 國際足總理事會的意見,
如果有任何一隊球員少於7人,不應繼續比賽。
決議2
在比賽中,教練可向球員傳達技術性的指示。在劃有技術區域的球場,教練及其他球隊職員必須在技
術區域內,隨時約束言行。
四、球員裝備
安全性
球員不得穿戴對自己或其他球員有危險的裝備或任何物品(包括任何珠寶飾物)。
基本裝備
球員必要的基本裝備包括:
運動衫或襯衫。
短褲-如果在短褲裡面穿緊身褲,緊身褲的顏色要與短褲的主要顏色相同。
長襪
護脛
球鞋
護脛
全部覆蓋在長襪內。
用合適的材料製成(橡膠、塑膠或類似材料)。
具有相當程度的保護作用。
守門員
每一名守門員球衣的顏色,要與其他球員、裁判及助理裁判服裝的顏色不同。
違規及罰則
凡是違反本章規則:
不必停止比賽。
裁判應指示違反規則的球員離開球場穿戴符合規則的裝備。
違反規則的球員應在球不在比賽中時離開球場,除非該球員的裝備已經符合規則。
任何球員離開球場調整裝備,未獲得裁判允許不可再進場。
裁判允許球員再進場之前,應先檢查其裝備是否符合規則。
只有當球不在比賽中時,才可允許球員再進場。
一球員因違反本章規則離開球場,他未獲得裁判允許即進場(或再進場),應被警告並舉黃牌。
重新開始比賽
如果因為裁判執行警告而停止比賽:
由犯規球隊的對方球員,在裁判停止比賽時球所在的地點,踢一間接自由球,重新開始比賽。
如果是守方在自己的球門區內踢間接自由球,可在球門區內任何一點踢球。
如果是攻方在對方的球門區內踢間接自由球,踢球的地點是在平行球門線的球門區線上,最接
近犯規位置的地點。
五、裁判
裁判的授權
一場比賽由一位裁判控管全場。裁判對於被指派的比賽,有資格全權執行規則。
權力及職責
執行規則。
與助理裁判(及預備裁判)合作控管比賽。
確定比賽用球符合規則第二章的規定。
確定球員裝備符合規則第四章的規定。
擔任比賽計時,並記錄比賽事件。
因為違反規則的任何事情,有權停止、暫停或結束比賽。
因為場外的任何干擾,停止、暫停或結束比賽。
認為球員嚴重受傷時,停止比賽,確實將受傷球員抬出球場處理。
認為球員只是輕微受傷時,繼續比賽,直到球不在比賽中,才去處理。
確實執行任何球員受傷流血一定要離開球場。受傷球員必須已經停止流血,並獲得裁判允許進場
的信號,才可進場。
當繼續比賽將使被犯規的球隊獲得利益時,繼續比賽不處罰犯規。如果預期的得益未發生,則判
罰先前的犯規。
一球員在同時有一種以上的犯規,應處罰較嚴重的犯規。
球員有被警告及判罰出場的犯規時,應予以處罰。裁判不必立即採取處罰行動,但是當球脫離比
賽時,必須予以處罰。
球隊職員不能以負責任的態度約束言行,應予處罰。裁判有權驅逐球隊職員離開球場及球場四
周。
對於裁判未看見的事件,依據助理裁判的意見採取行動。
確定沒有未經允許的人進進球場。
比賽停止後,重新開始比賽。
向有關單位提出比賽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對球員或球隊職員採取處罰行動的指控,以及在比賽
前、比賽中或比賽後發生的任何其他事件。
裁判的判決
裁判對於比賽事實的判決即為最後決定。
只有當裁判發覺判決錯誤或決定採納助理裁判的意見,假如還未重新開始比賽,裁判可以更改判決。
國際足總決議
決議1
裁判(適用於助理裁判或預備裁判時亦同)對於以下情況不必擔負責任:
球員、職員或觀眾的任何傷害。
任何財產的任何損害。
任何個人、球會俱樂部、公司、協會或其他組織的任何損失。
是由於或可能由於裁判依據規則,或是裁判為了主持、進行及控制比賽 而採取正常程序,所作的決
定而造成。
裁判的決定可能包括:
依據球場或球場周圍或天氣等條件,決定允許或不允許進行比賽。
因為任何理由決定放棄比賽。
對球場設備或比賽使用器材的決定,包括球門柱、球門橫木、角旗桿和球。
因為觀眾干擾或看台區域的任何事件,決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賽。
決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賽,而允許將受傷球員抬離球場接受治療。
決定要求或堅持將受傷球員抬離球場接受治療。
決定允許或不允許球員穿著某種衣服或裝備。
決定(這可視為裁判的職責)允許或不允許任何人員(包括球隊或球場職員、警衛人員、攝影記
者或其他媒體人員)在球場附近。
依據規則,或依據國際足球總會、各洲聯盟、國家協會、球會聯盟的法規或比賽的競賽規程,
執行職務所作的任何決定。
決議2
正式比賽指派預備裁判(第四裁判)時,預備裁判的角色與職責必須依照國際足球總會理事會的規定
執行。
決議3
比賽事實應包括是否進球與比賽結果。
七、比賽時間
上下半場
比賽為兩個時間相等的半場,上下半場各為45分鍾。經過裁判與兩隊的同意才可另行決定比賽時間。任何更改比
賽時間的協議(例如因為光線太暗,減少上下半場時間各為40分鍾)必須在比賽開始前作成決定,並且必須符
合競賽規程
半場休息時間
球員有權要求半場休息時間。
半場休息時間不得超過15分鍾。
比賽的競賽規程必須明文規定半場休息的時間。
只有獲得裁判同意,才可更改半場休息的時間。
補足消耗時間
上下半場由於下列原因而消耗的時間都要補足:
替補球員。
察看受傷球員。
搬運受傷球員離開球場接受治療。
延誤時間。
任何其他原因。
補足消耗時間由裁判全權決定。
罰球點球
上下半場結束時或加時比賽上下半場結束時,允許延長比賽時間至踢完罰球點球為止。
加時比賽
比賽的競賽規程可規定,和局時加時比賽,加時比賽為兩個時間相等的半場。規則第八章的規定亦適用於加
時比賽。
腰斬比賽
被腰斬的比賽應重賽,除非比賽的競賽規程另有規定。
八、開始比賽及重新開始比賽
賽前措施
擲錢幣決定球隊選邊。猜擲錢幣得勝的一隊,決定上半場攻那一個球門。另一隊中場開球開始比賽。
猜擲錢幣得勝的一隊,在下半場開始時中場開球。下半場比賽時,兩隊交換場地,進攻另外一邊的球門。
中場開球
中場開球是開始比賽或重新開始比賽的一種方法:
在比賽開始時
在進球之後
在下半場開始時
在加時比賽的上下半場開始時中場開球直接進進球門,可算進球。
程序
全部球員都在已方的半場內
開球球隊的對方球員,在球進入比賽中之前,都必須距離球至少9.5公尺(10碼)。
球靜止在球場的中央點上
裁判發出信號
當球向前踢動時,球即進入比賽中。
在球觸及其他球員之前,開球球員不可第二次觸球。當一隊進球之後,由另一隊中場開球。
違規及罰則
如果開球球員在球觸及其他球員之前第二次觸球:
判由對方球隊在違規發生地點踢一間接自由球
對中場開球程序的其他違規:
重新開球
墜球
當球在比賽中,由於規則中未規定的任何原因,須要暫停比賽時,以墜球的方式重新開始比賽。
程序
裁判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的位置墜球,如果比賽停止時球的位置是在球門區內,則墜球的地點是在平行球門
線的球門區線上,最接近球的位置的地點。當墜球觸地,比賽即重新開始。
違規及罰則
重新墜球:
如果在球觸地之前,有球員觸球。
如果球觸地後,未觸及球員,球即彈出球場。
特別情況
防守球隊在已方的球門區內踢自由球,可以在球門區內任何一點踢球。
進攻球隊在對方的球門區內踢間接自由球,踢球的地點是在平行球門線的球門區線上,最接近犯規發生位置
的點。比賽暫停後,以墜球重新開始比賽,如果比賽停止時球的位置是在球門區內,則墜球的地點是在平行
線的球門區線上,最接近比賽停止時球的位置的地點。
3.隊員故意違反下列九項中的任何一項者,即:
a.踢或企圖踢對方隊員。
b.絆摔對方隊員,即在對方身後或身前,伸腿或屈體絆摔或企圖絆摔對方。
c.跳向對方隊員。
d.猛烈地或帶有危險性地沖撞對方隊員。
e.除對方正在阻擋外,從背後沖撞對方隊員。
f.打准企圖打對方隊員准向對方吐唾沫。
g.拉扯對方隊員。
h.推對方隊員。
i.用手觸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攜帶、推擊球(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除外)。
以上情況都應判由對方在犯規地點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規地點在對方球門區內,該任意球可以在球門區內任何地點執行。
如果守方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內故意違反上述九項中的任何一項者,應判罰球點球。
在比賽進行中,如守方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內故意違反上述九項中任何一項時,則不論當時球在什麼位置,都應判罰球點球。
隊員犯有下列五項犯規中的任何一項者,即:
1.裁判員認為其動作帶有危險性,例如:企圖去踢守門員已接住的球。
2.當球並不在有關隊員控制范圍之內時,目的不是為了爭球而用肩部去做所謂的合理沖撞。
3.隊員不去踢球而故意阻擋對方者,例如:在球與對方之間跑動或用身體阻擋對方。
4.沖撞守門員,但下列情況除外:
a.守門員抓住球時;
b.守門員阻擋對方隊員;
c.守門員在本方球門區以外。
5.比賽中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時:
a.以手控制球後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拋球再接住,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進入比賽狀態。
b.持球後在行走4步過程中及其前後,雖已使球進入比賽狀態,但未經罰球區外的同隊隊員或罰球區內外的對方隊員觸球前,根據第5(c)條的情況自己再次用手觸球。
c.同隊隊員故意將球踢給守門員後,守門員用手觸球。:
d.裁判員認為由於戰術上的目的,有意停頓比賽,延誤)比賽時間而使本隊獲得不正當的利益。
以上情況都應根據第十三章的具體情況判由對方在犯規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隊員出現下列情況時,應被警告並出示黃牌:
f.比賽開始後,隊員進場或重新進場加入比賽或在比賽進行中離場:意外事故除外),不論哪一種情況,事先未經裁判員示意允許者。
g.如果裁判員暫停比賽執行警告,則由對方在暫停比賽時球的所在地點根據第十三章的具體情況,踢間接任意球恢復比賽。
h.如犯規隊員另有更嚴重的犯規情節時,則應按規則的有關規定判罰。
i.隊員連續違反規則。
j.用言語或行動對裁判員的判決表示不滿者。
k.有不正當行為者。
除發生更嚴重的犯規外,隊員的行為屬上述最後三項中的任何一項者,應給予黃牌警告,並判由對方在犯規地點根據第十三章的具體情況踢間接任意球。
6.裁判員認為隊員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罰令其出場並出示紅牌:
a.犯有暴力行為。
b.嚴重犯規。
c.用污言穢語或進行辱罵。
d.經黃牌警告後,因犯規又被給予第二次黃牌警告。
因罰令隊員出場使比賽暫停,如該隊員並未違反其它規則時,則應判由對方在犯規地點根據第十三章的具體情況踢間接任意球。
國際理事會決議
1.守門員在罰球區內接球並故意用球擲擊對方或持球推擊對方,裁判員應判罰球點球。
2.隊員為躲避對方搶截而轉身背向對方隊員時,對方隊員可採用非危險動作進行沖撞。
3.在球門區內,裁判員認為進攻隊員故意用身體沖撞對方無球守門員時,應判由守方隊員踢間接任意球。
4.隊員藉助同隊隊員的肩部跳起頂球,裁判員應對該隊員的不正當行為給予警告,並判由對方踢間接任意球。
5.在比賽開始後,隊員進場或重新進場參加比賽,應在邊線外「向裁判員報告」。裁判員應用清晰的手勢使隊員明確地知道可以進場。裁判員不必等待比賽成死球後才示意隊員進場,但何時發出信號應由裁判員決定(不適用違反規則第四章的規定)。
6.規則第十二章中,並未要求裁判員必須暫停比賽去警告隊員,可以運用有利條款,待比賽成死球後再警告該隊員。
7.隊員掩護球時自己不接觸球,而設法阻擋對方隊員使其不能觸球,這並不屬於規則第十二章第3 款所指的犯規,因球在該隊員的控制范圍,他可根據戰術需要而掩護球。在這種情況下,對方隊員可以做合理沖撞。
8.隊員故意伸展雙臂上下擺動,並移動位置阻擋對方隊員前進,而迫使對方隊員改變方向時,雖未發生身體接觸也應算作不正當行為,裁判員應對該隊員給予警告,並判由對方踢間接任意球。
9.隊員故意阻擋對方守門員,企圖阻止守門員發球繼續比賽,從而促使守門員出現規則第十二章第 5款(a)項所指的犯規時,裁判員應判該隊員犯規,並由對方踢間接任意球。
10.裁判員已判定任意球後,如有隊員因辱罵或用污言穢語表示強烈不滿而被罰令出場時,應在該隊員離場後再令對方罰任意球。
11.任何隊員不論在場內或場外,凡有不正當行為、暴力行為,或使用污言穢語、辱罵性語言,不論這些行為或語言是針對對方隊員、同隊隊員、裁判員、巡邊員或其他人員,均屬犯規行為,應按其犯規性質予以處罰。
12.裁判員認為守J1員故意用身體壓在球上超過其所需的時間,應判為不正當行為,並作如下判罰:
a.被警告及判由對方踢間接任意球。
b.如重犯時,則罰令出場。
13.向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吐唾沫或有其它類似的無禮行為,應視為暴力行為,按規則第十二章(J 款處理。
14.當裁判員要警告某一隊員而未執行前,該隊員再犯有其它不正當行為時,則罰令該隊員出場。
15.如果裁判員認為在進攻隊員突破防守隊員有明顯得分機會時,防守隊員故意犯規,裁判員判任意球(或球點球),但由於該防守隊員的犯規直接妨礙了進攻隊員先前的得分機會,故根據規則第十二章(o)款,該犯規隊員由於嚴重犯規應被罰令出場。
16.如果裁判員認為防守隊員(不包括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因故意手球而妨礙了進攻隊員的射門和明顯的進球時,根據規則第十二章(O)款,該手球隊員由於嚴重犯規應被罰令出場。
17.根據規則第十二章第5(J)款的規定,當守門員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觸球後,便可以認為是已經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門員有意地用手臂擋球,但不包括球意外地由守門員身體彈出,例如守門員撲救球後。
18.規則第十二章明確,隊員可以利用頭部、胸部和膝蓋將球回傳給守門員,但是如果裁判員認為,隊員故意運用規則第十二章第以J款而使木隊得利,則該隊員將被認為是不正當行為,給予警告並出示黃牌,判由對方在犯規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Ⅸ 巴西和阿根廷比賽中斷了,中斷的原因是什麼
原因就是認為,阿根廷隊4名英超球員存在嚴重衛生隱患,要求其不能在巴西逗留。 按照巴西衛生機構條例,14天前去過英國、南非、印度遊客,如果來到巴西,必須隔離14天。
5月6號凌晨世界盃預賽,南美區迎來了焦點大戰這場比賽。因為是南美足球的兩大領頭羊,巴西隊和阿根廷隊比賽,自然也是讓很多人十分的關注,而比賽的主場就是巴西隊。原本是一場巔峰的對決,沒有想到卻被一場意外,只是踢了8分鍾,就被迫暫停。
有些事情為什麼沒有提前安排好,結果鬧得今天這個下場,究竟該怪誰呢?
Ⅹ 巴西阿根廷世預賽為什麼被迫中斷
巴西阿根廷世預賽被迫中斷是因為來自英超的阿根廷球員沒能遵循巴西防疫規定。
北京時間9月6日凌晨,世界盃預選賽南美區迎來焦點大戰,巴西主場迎戰阿根廷!結果原本是一場巔峰對局,卻因一場意外而被迫中斷。
比賽剛開始就火葯味十足,不光是場上球員動作較大,場邊教練組也紛爭不斷,比賽剛開始不到8分鍾就被迫中斷,梅西作為隊長在與對方球員和教練組溝通,幾分鍾後,阿根廷球員退場,隨後,主裁判也帶著皮球退場。
根據現場記者消息,原來是巴西衛生部門工作人員來到比賽現場,要求將來自英超的阿根廷球員驅逐出境,這幾名球員是羅梅羅、洛塞爾索、馬丁內斯和布恩迪亞,理由是這些球員沒能遵循巴西防疫規定(隔離不滿14天)。
梅西和現場工作人員溝通
巴西阿根廷世預賽被迫中斷約10分鍾後,梅西換下球衣來到賽場,和阿根廷主帥一起,與現場的巴西球員、巴西衛生部官員和現場工作人員交涉。一段時間過後,梅西與老友阿爾維斯手挽手回到了更衣室,緊接著梅西又在球員通道和現場工作人員繼續溝通。
事實上,盡管巴西方面出於安全考慮,即便是比賽開始後也要准尋防疫的規定,這一有違常理的做法可以勉強接受。不過,本場比賽巴西主場湧入超過1萬名沒有做任何防疫措施的球迷,並且據巴西足協的說法:「並沒有售票」,這明顯與巴西足協的「嚴格遵循防疫規定」的初衷相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