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看菲律賓 > 菲律賓處決多少名戰犯

菲律賓處決多少名戰犯

發布時間:2022-10-01 04:43:43

Ⅰ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十一名法官,對,武藤章和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賢二,等7名戰犯判處死刑,除了,梅汝敖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東京對於甲級戰犯的審判在電影東京審判中,有詳細的描述。最後的投票環節中,贊成死刑的票數對反對票數多一票,這樣微弱的優勢將這七名戰犯送上了死刑台,戰犯收到了應有的懲罰。
由於當時對於死刑的投票是完全匿名的,因此,即便是公開資料的現在,也很難明確的知曉是哪五位投了反對票。
不過,如果我們結合當時的歷史情境來八卦的判斷一下的話,可以進行一個主觀的推測。
參加審判的國家,包括中、蘇、美、英、法、荷蘭、印度、加拿大、紐西蘭、菲律賓和澳大利亞,可以先用排除法,有史料記錄印度法官曾經對死刑提出異議,因此,可以判斷,印度法官是反對死刑的,其次美國本身在事實上就保護過日本的戰犯,因此美國也應該是反對死刑的,加拿大作為跟美國臨近的小弟,也是很久之前就廢除了死刑,因此對死刑也應該是反對的,澳大利亞雖然政治有獨立性,但是韋伯個人曾經對於死刑提出過異議,因此肯定也會對死刑反對,這四個反對票基本上可以確定。
贊成票方面,蘇聯與日本是世仇,日俄被打敗的恥辱直到二戰才追回來,再加上戰斗民族原本嚴苛的個性,贊同死刑並不稀奇,菲律賓受到日本的侵略,雖然是美國的小弟,但是由於投票並不涉及到政治的取向,因此也應該會對死刑投出贊成票。這兩票贊成票也基本上確定了。
紐西蘭屬於太平洋戰場的一部分,也是飽受日本侵略影響的地區,因此他們對於日軍發動的戰爭應該相對反感,他們投贊成票的概率應該很大,荷蘭與日本利益沖突相對不大,這個時候為了追求歐洲的復興,相對會追隨美國,應該會投反對票。英國與法國是受二戰影響相對較大的國家,對於法西斯聯盟也是相對切齒痛恨一些,因此推測他們會投贊成票。
根據個人的推論:英法蘇菲新應該投贊成票,美印荷澳加投反對票,大致差不離

Ⅱ 菲律賓戰役的戰役人物

本間雅晴(HonmaMasaharu,1887年11月27日—1946年4月3日),生於日本新潟縣,日本帝國時代陸軍中將,二戰戰犯。畢業於日本陸軍士官學校19期,日本陸軍大學27期,曾留學英國牛津大學,能說英語,愛看西方電影,在戰爭期間作畫、寫詩,有「詩人將軍」的綽號。
太平洋戰爭時,任第14軍司令官職為日本菲律賓派遣軍司令官,指揮菲律賓作戰。戰後被聯軍軍事法庭以在菲律涉嫌屠殺16萬美、菲軍民起訴,宣判為甲級戰犯,於1946年4月3日馬尼拉郊外被槍決。本間雅晴被認為是一個優秀的軍事理論家,但缺乏實際指揮控制力。戰爭結束前,他因職守不力而被撤職,被半拘留在日本本土,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將其引渡至聯軍軍事法庭接受裁決。 道格拉斯·麥克阿瑟(1880~1964)MacArthur,Douglas 美國五星上將。這是一個具有狼一般性格的人:在戰爭中,他打的勝仗如同狼的捕獲量一樣多;盡管他也打過敗仗,然而,他卻把失敗的捕獵當作磨練自己技能、增添對成功渴望的手段。有人說他是一名笑對失敗、超然前進的將軍。他就是美國名將道格拉斯·麥克阿瑟。
出身於軍人世家。1903年畢業於西點軍校。1906~1907年任總統隨從副官。第一次世界大戰時任師參謀長、師長,在法國戰場作戰。1919~1922年任西點軍校校長。1928年任駐菲律賓美軍司令。1930年任美國陸軍參謀長。1935年任菲律賓軍事顧問。1936年被菲律賓總統任命為菲律賓陸軍元帥。1941年7月任遠東美軍司令。1942年任西南太平洋盟軍總司令。同年秋季開始對日反攻。1945年9月2日代表盟國接受日本投降。後以盟軍最高司令官名義,執行美國單獨佔領日本的任務。朝鮮戰爭爆發後,任「聯合國軍」總司令,極力主張擴大朝鮮戰爭。因同H·S·杜魯門政府的全球戰略方針有分歧,1951年4月被撤職。
麥克阿瑟返回美國後曾在國會發表演講,繼續主張擴大朝鮮戰爭,對中國實行經濟封鎖,慫恿蔣介石反攻大陸等政策。美國國會亦曾舉行麥克阿瑟聽證會。1952年,麥克阿瑟企圖獲得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但未能成功。此後任蘭德打字機公司董事長,著有回憶錄《往事的回憶》。1964年4月3日,麥克阿瑟在沃爾特·里德陸軍醫院因病死去。

Ⅲ 扯淡的東京大審判

綜述

日本戰敗,世界將進行對日本的大審判,正義已經來臨。遠東國際法庭的設立,給了眾多國家控訴日本罪行的平台,也為日本民眾提供了一個認識其所犯罪惡的窗口。

此次審判開始於1946年5月3日,結束於1948年11月12日,在此時,時間真的很廉價,1945年投降的戰犯竟然又多苟活了這么長時間。這是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時間最長、戰犯律師團最多的一次重大審判。在這個過程中,法庭開庭800餘次,庭審記錄近5萬余頁,證據4300多件,判決書長達1200多頁。

「東京大審判」代表著正義對邪惡的審判,但卻沒有判予邪惡「死刑」,這是一場被邪惡「調戲」的審判,失去了其應有的意義,它代表不了正義。

人員:代表團和戰犯

代表團人員的多少,某種意義上是代表著一個國家對戰犯毀滅的決心,當然也不排除一些國家利用眾多的代表團成員進行別有用心的陰謀活動。

參加審判的國家共有11個,其中中國代表團人員13人,蘇聯代表團70餘人,美國最為龐大,竟達到了100多人。中國所派的人員實在是太少了,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也是中國政府最嚴重的失策。美國在戰爭中所受到的損失和虐待遠遠小於中國和蘇聯,但是自詡為出力最大的美國人,從始至終都想保持著對此次審判的支配地位。每個人都明白,自從歐洲劃界,美蘇冷戰就已經開始了。此時美國為自己謀取未來的地緣優勢和強化自己的戰略優勢也就順理成章了。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中國這句古話無時無刻不在彰顯其深刻的意義。

戰犯人員的多少,代表著對邪惡審判的強度。然而,很可惜的是,轟轟烈烈的東京大審判到最後落得一個虎頭蛇尾的下場,徒增笑耳。

國際法庭劃定了甲、乙、丙三個等級的戰犯,其中甲級戰犯26名,剩下兩級戰犯人數有很大的變動性,隨時都有可能增減。但就算是26名甲級戰犯,各國也出現了不少差別。中國政府所列戰犯第一隻為間諜頭子土肥原賢二和板垣征四郎,第二隻為關東軍司令本庄繁,第三隻為南京大屠殺製造者谷壽夫.........共11人。而國際法庭所列戰犯第一隻為太平洋戰爭的主要發動者日本前首相東條英機,其後為:荒木貞夫、板垣征四郎、大川周明、大島浩、岡敬純、賀屋興宣、木戶幸一、木村兵太郎、小磯國昭、佐藤賢了、島田繁太郎、白鳥敏夫、鈴木貞一、東鄉茂德、土肥原賢二、永野修身、橋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騏一郎、廣田弘毅、星野直樹、松井石根、松岡洋右、南次郎、武藤章,共26人。

後來,被麥克阿瑟故意冷落的蘇聯人姍姍來遲,他們要求在甲級戰犯的基礎上另加5人,此舉遭到美國人的斷然拒絕,最後雙方妥協,另加上了梅津美治郎和重光葵兩人,這樣一來,甲級戰犯就變成了28人。為何蘇聯人會堅持要將重光葵和梅津美治郎加入甲級戰犯名單呢?這是因為,前者主導了張鼓峰事件,而後者則在東北地區一直謀劃對蘇作戰的企圖。

盟軍在開始時逮捕了大批的日本戰犯,但是收到審判的戰犯卻少之又少,這不能不說是資產階級的局限性。

拖延:審判長達兩年之久

在審判期間,由於各方的扯皮搗蛋,證據的調查印證、證人的傳喚、文件的互譯、法庭宣讀等原因,這一場正義的審判竟被拖長到2年零6個月。這不能不說是東京大審判的一大污點。

正義不是不需要時間來證明自身的清白,但是依靠無賴的方式拖延審判,磨去人們的怒氣、消磨掉世人的耐心,這種做法不能不說是非常可恥的,而那些所謂的維護公平正義的歐美國家卻又都擅長此道。

被美國有意縱容的日本罪犯又頑固的否認罪狀,東條英機曾說:對一切訴因,我聲明無罪。另外其餘的甲級戰犯,面對起訴,竟然無一人肯認罪。這樣就使得法庭必須對其進行一一指控。甚至有日本的甲級戰犯松岡洋右以其流利的英語為日本的侵略進行詭辯,並以此洋洋得意。

就這樣磨來磨去,檢察方竟然被迫用了半年的時間收集提供各種證據,用來指控這些狡辯的戰爭魔鬼。此外,由於法理上的認知不同,各國之間對戰爭的行為罪責認定理念的不同,都導致了這場審判遷延日久,費時耗力。

歧視:歐美法系,開脫罪責

現在的中國基本上實行的是英美法系,其根本的特徵就是,先假設本人無罪,然後以相關證據去證明其罪責。這種無罪推定的形式在現代得到普遍的認同,但在當時卻讓中國吃盡了苦頭。

中國法律自古以來實行的是「有罪推定」,即先假定一個人有罪,然後再用相關證據證明其無罪。這種論罪的方式延續千年,深深植根在中國人的腦海中,以至於在東京審判的法庭上,當國民政府軍政部次長秦德純到法庭作證時說日軍『到處殺人放火,無所不為』,被斥為空言無據,幾乎被轟下台。」另外還多次在法庭上被英美律師駁斥的啞口無言,苦不堪言。另外,由於國內戰爭迅速向南推進,因此想要回東北尋找罪證已經是不可能的了。

可以說,依照西方法律界的思維方式,中國如果想要證明日本戰犯犯下了滔天大罪,就必須拿出足夠的證據。而這恰恰是中國代表團的軟肋。此次中國代表團共派出13人參加此次審判,而其中還有人不懂英語,能精通歐美法系的人更是少之又少。這無疑讓中國代表團吃盡了苦頭,而那些居心叵測的歐美律師們就利用這一點為日本戰犯開脫罪責。

作為審判對象的日本,其應屬於東亞文化圈,並且受其侵害最嚴重的國家基本上是亞洲國家,那麼,用亞洲國家的法律對其進行審判應當是理所應當的。但是由於美國是戰爭機器最強大的國家,其蠻橫和霸道的特點也嚴重干擾著這次審判,而它為自身利益量身定做的種種規則和擁有的特權也讓正義的天平向邪惡一方傾斜。

辯護:為戰犯保駕護航的律師

甲級戰犯有28人,但是法庭卻為其配置了150名左右的律師進行辯護,基本上每名戰法會有5名左右的律師配置。這些律師有110名左右的日本人,40名左右的美國人。

相比較而言,中國代表團一共才派出了13人,用13人去對抗龐大的戰犯律師團,這顯然是很困難的。審判日軍侵略中國的部分主要集中在東北、華北、南京大屠殺這幾個重要的點。南京大屠殺的證據相對而言比較容易找到,不僅有大量的照片照片留存下來,而且還有相應的人證和影像資料。但是對於侵略華北和東北,日本戰犯不承認,中國方面又找不到足夠的證據。

雖然戰爭期間慘案每天都在發生,但是這些歐美法官們可以輕易的相信希特勒在歐洲的暴行,但是卻不肯相信日本人在中國犯下的罪孽。他們咄咄逼人,誓要中國政府拿出強有力的證據證明犯下了罪惡。

如果他們真的踏上中國的土地,他們定不會要求的如此冠冕堂皇,義正言辭。日本對美國犯下了點點罪行就被判為罪大惡極,罪不容誅,而傷亡了數千萬人的中國卻在拿出諸多證據後,仍然不能達到將惡魔繩之以法的目的。這就是掌握話語權的英美國家,這就是自詡為為罪犯提供最大公平的歐美律師。

為一群罪犯盡心盡力的辯護,層層刁難受害國家的指控,這些律師是為魔鬼服務的,這個法庭也是開在地獄中的,他從來不曾來到人世間為世人伸張正義。在審判中,由於2個美國律師胡攪蠻纏,從而被法庭直接趕出了大廳;還有很多美國律師把中國的「談虎色變」當成了一隻真的老虎。可見,這些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律師們是昧了多大的良心的良心。

縱容:被釋放的戰犯,差點 被「強奸」的正義

在審判之前,日本戰犯已經有多人畏罪自殺,逃脫了法律的審判。如日本前首相近衛文磨,服用氰化物自殺;日本陸軍元帥杉山元、東部軍管區田中靜一大將等一批高級將領相繼自殺。另外中國政府提報的關東軍司令本庄繁也提前自殺死亡。

最可笑的是東條英機,他本來打算自殺,卻因為他是左手開槍導致沒能准確的打中要害,最終被救活接受盟軍審判。至於他為什麼不用已經准備好的切腹戰刀或口袋裡的氰化物自殺,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在審判期間,大川周明發瘋,永野修身和松岡洋右病死,剩下的25名甲級戰犯全部被判刑,其中東條英機、廣田弘毅、松井石根、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武藤章、木村兵太郎被判處絞刑,起於的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在服刑期間,梅津美治郎、白鳥敏夫、東鄉茂德等三人病死獄中,剩下的人在五六十年代也都被麥克阿瑟提前釋放。甚至被釋放的重光葵還擔任了外務大臣、賀屋興宣被釋放當年就當選議員、其後又當選法務大臣,而岸界信更是在以後當選了日本首相,重登權利巔峰。

至於其他的第二批,第三批戰犯,他們受到的處罰可想而知,只其中要數麥克阿瑟「居功至偉」,當仁不讓的稱為了日本人的再生父母。

所以,除了被各國單獨審判的二三級戰犯受到了嚴厲的懲罰,其餘在日本國內受審的戰犯基本上沒有收到任何的嚴厲處罰。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有7名甲級戰犯被絞死,不過這個過程也並不容易,因為主法官韋伯、荷蘭法官、法國法官、印度法官、紐西蘭法官等5國法官認為不應當判死刑,所以投了反對票。幸好中國法官梅如傲先生極力爭取了剩餘其他國家法官的支持,這才使得以6:5的微弱優勢判處了東條英機等7人死刑。

缺席:亞洲國家被排擠,印度法官「混賬」

在此次審判中,共有11個國家參與了審判。分別是:中、美、蘇、英、法、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荷蘭、印度、菲律賓。

在這些國家中,只有中國、菲律賓和印度是亞洲國家,其餘8國全為白人國家,這實在是此次審判的最大遺憾。我們知道,日本發動侵略,受害最深的是亞洲國家,而審判中,大量的亞洲國家缺席,被白人們一手操縱的審判如何能夠做到公平正義呢?在日本侵略亞洲期間,東南亞各國,中國,南亞次大陸等國家都受到了日本的野蠻屠殺,這種刻骨銘心的仇恨是刻入骨髓,痛徹心底的,所以由亞洲國家代表正義的一方對日本進行審判,這樣才能最大程度的彰顯正義,取得公平,懲罰邪惡,警醒世人。

然而,用白皮膚的人去審訊對他們造成肌膚之痛的日本戰犯,他們會那麼盡心盡力嗎?他們會體會到那種被屠殺、被蹂躪、被踐踏的感覺嗎?對此,我們保持嚴重的懷疑。

事實上,這些歐美國家的法官在對犯人定罪的過程中,往往忽視掉了亞洲人民所承受過的苦難。他們習慣於不經意間就下手輕了,從只有7人被判處死刑就可以看出來他們懲罰罪犯的心是多麼的虛偽。若不是梅如傲法官不辭辛勞、忙碌奔波呼喊相告,恐怕沒有任何一個日本人會在東京的法庭上受到絞刑。

更可笑的是,作為亞洲國家的印度,其法官竟然狂吠「所有戰犯無罪」,這是多麼大的諷刺啊!誠然,戰爭是國家的行為,不能讓個人完全承擔這種責任,但是,難道把罪名歸於一個國家,從而讓任何一個侵略國國民都逃脫懲罰嗎?既然國家作為一個整體的存在,那麼是不是也就意味著,作為侵略國的一份子,每一位國民都應當受到法律的審判呢?這樣對所有人進行審判,不就意味著對國家整體的審判了嗎?

所以,印度法官如此腦殘的言論是多麼荒唐可笑的,其作為資深的宗教人士,可以說既沒有一個法官的公平正義感,也沒有一個宗教人士應有的善惡是非之分。這樣一個人作為法官,是不是又浪費了一個亞洲國家法官名額呢?

美國高院:妄圖審判全球的癩蛤蟆

在東京審判結束後,有日本甲級戰犯竟然向美國高院提起上訴,更可笑的是,盟軍最高司令,一手操辦大審判的麥克阿瑟竟然同意了這種行為。最讓人大跌眼鏡的是,美國高院竟然同意了。

什麼意思?全世界的國家聯合行為,最後竟然要讓一個主權國家進行再次審判。美國真的是另加於世界所有國家之上?當真把世界上所有國家當做了自己的小弟?

這種荒唐的行為引起了軒然大波,全世界都站起來批判美國的這種任性行為,眼見即將到了與全世界為敵的地步,美國政府才命令司法部宣布美國高院無權對聯合審判進行再次判決。而美國高院隨後也灰溜溜的決絕了戰犯們的請求。是不是很諷刺,是不是很可笑。

梅如傲:國人應銘記的英雄

可以這樣說,東京審判在重重困難下,仍然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促使法庭判決了7名戰犯死刑,梅汝璈法官功不可沒,甚至用居功至偉都不為過。

若是沒有梅法官的據理力爭,中國在審判戰犯時都是沒有尊嚴的,更別說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果,為數千萬祖國英靈昭了雪。

在作為排次上,梅法官拒絕坐在英國法官之後,他用脫掉法官服,辭去法官職務來為祖國爭取尊嚴,最終相持一個小時後,韋伯才同意按照日本投降簽字順序排座位,梅法官居於韋伯左側第一席位。

在審判結果上,由於眾多歐美國家以各種理由決絕判戰犯死刑,這讓梅法官大吃一驚,如果不能達到此目的,那麼中國參加審判的意義也就盪然無存了。所以,梅法官忍辱負重,費勁口舌才說服英、美等國法官同意判處戰犯死刑,就是這樣,也只是以6:5的微弱優勢勝出。

在美國高院接受戰犯們的請求時,梅法官第一個站出來強烈譴責美國的這種無賴行為,帶領世界媒體對美國說「不」。

.....................

諸般種種,數不勝數。

所以,我說,這是一場被扭曲了的審判,正義被「調戲」了。

Ⅳ 抗戰結束中共有否判處日戰犯死刑

中國共產黨沒有這個權利,當時的中國政府都沒有這個權利!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成立
德意日法西斯發動的戰爭給全人類帶來深重災難,為了懲處犯罪分子的滔天罪行,1943年10月,美國、英國、中國、荷蘭、澳大利亞等國成立罪犯調查委員會,籌備戰後審判。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在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中規定:「我們盟國無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滅其國家,但對於戰犯,包括虐待俘虜的人在內,將處以法律的嚴厲制裁。」12月,在莫斯科舉行的蘇美英三國外長會議也決定,駐日盟軍最高統帥必須貫徹《波茨坦公告》,嚴懲日本戰犯。1946年1月19日,駐日盟軍統帥麥克阿瑟根據盟國最高委員會決定,正式頒布了關於在東京設置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特別宣言》,以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根據規定,該法庭有權審理及處罰那些犯有危害和平罪、違反戰爭法規及慣例罪和違反人道罪的遠東戰爭罪犯。但事實上,東京審判的對象是甲級戰犯(即主要的或首要的戰爭罪犯),次要戰犯由各被侵略國分別設庭審理。1946年2月18日,麥克阿瑟正式任命澳大利亞昆士蘭州高等法院院長韋勃爵士為首席法官,以及分別來自中國、蘇聯、美國、英國、法國、荷蘭、菲律賓、加拿大、紐西蘭、印度10國的10名法官;同時任命了首席檢察官和其他30名檢察官。中國法官和檢察官分別由梅汝趝和向哲浚出任。盟國開始是把70人定為甲級戰犯,後認為案情過分龐大復雜,決定將這70人分兩批或三批審理。東京審判的是第一批28名甲級戰犯,因為其中3人或病死或發瘋,所以實際只對25名甲級戰犯進行了審判。
審判團由來自美、中、英、蘇等國11名法官組成,帕爾法官是當時仍為英國殖民地的印度代表。1948年11月12日,法庭對25名甲級戰犯公開宣判。「戰爭狂人」東條英機等7人被判處絞刑,16人無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判決結果由11名法官投票決定。

帕爾是唯一一名對審判結果持有異議的法官。他的理由是,二戰開始時,國際法上尚未有反和平罪和反人道罪的罪名,不能在事後予以定罪追究,他因此從「法理」上主張25名甲級戰犯全體「無罪」。

帕爾的這一「邏輯」並沒有得到其他10名法官認同,國際司法界也普遍認為,這種思維忽視了國際法中有關戰爭罪行的發展脈絡和潮流。但帕爾的「戰犯無罪論」得到一部分日本人的熱烈追捧。在日本戰後時不時掀起的「翻案」濁浪中,那些人總會捧出「帕爾判決書」,以此否認「東京審判」的正義性。
在東京審判的同時,南京、上海、馬尼拉等地也設立軍事法庭,審判日本乙級、丙級戰犯,受審戰犯共5416人,其中937名戰犯被處以死刑。

東京審判鐵證如山 日本戰犯啞口無言

Ⅳ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宣判的十三名甲級戰犯是那幾位

對,《東京審判》,這部電影真的不錯,中國人必看

Ⅵ 東京審判的大致內容是什麼

東京審判是指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日本東京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首要甲級戰犯的國際大審判。這些人中包括東條英機、松井石根、土肥原賢二等對中國和亞洲乃至全世界犯下累累罪行的戰犯。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由美國、中國、英國、法國、蘇聯、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荷蘭、印度、菲律賓11國指派的11名法官組成。中國法官梅汝璈代表中國方面參加東京審判,任中國駐國際法庭法律代表團團長,首席檢察官和首席法官。

(6)菲律賓處決多少名戰犯擴展閱讀

東京審判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反法西斯同盟國,對在日本政府策劃、准備、發動和實施侵略戰爭中起過重要作用、擔負主要責任的人物,進行的國際軍事審判。

「國際社會採取法律手段對破壞人類文明的戰犯進行審訊和制裁,是人類歷史上的一個創舉。」東京審判對日本軍國主義發動的侵略戰爭性質的認定和對戰犯戰爭責任的追究與判決,符合國際公約和國際法准則,符合世界各國和人民的利益,符合人類對和平與正義的追求。

東京審判從法庭憲章的起草與公布、法庭的組成、對戰犯的審判,直到認定日本軍國主義侵略戰爭的性質和對主要戰爭罪犯的懲治,都具有不可辯駁的法理依據。

東京審判在兩年七個月的審理過程中,盟國並沒有以戰勝國的姿態對戰爭罪犯以主觀、武斷的判決,而是以國際法為根據,在大量的人證、物證的基礎上,在給予戰犯以充分的自我辯論的基礎上而作出的法律判決。「這一點已經得到世界的公認。」

Ⅶ 世界各國對死刑犯的執刑方法都有哪些

世界各國執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槍決、絞刑、斬首、石刑、注射死刑等。

1、槍決(槍斃)

槍斃指用槍處決,是對死刑犯執行死刑。現用國家或地區:中國大陸(實踐中一般已改為注射死刑方法)、中國台灣地區、美國猶他州、美國俄克拉荷馬州(只有在毒液注射被列為違憲的時候才能採用槍決)、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白俄羅斯、印度尼西亞。

2、絞刑

分成縊死和勒死兩種。縊死,俗稱弔死,是指以繩索將人的脖子吊在半空而死亡的方法。勒死,是指以繩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之死亡的方法。施行國家有伊朗,伊拉克,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葉門,黎巴嫩,約旦,科威特,日本,新加坡等。

3、斬首

斬首,原理是割斷脖子,也就是說將頭和軀干分離。中國在1905年以槍決代替斬首,法國也在1981年廢除死刑(至少廢除了斬首),現時只有部份伊斯蘭教國家,如沙烏地阿拉伯、葉門等以斬首作為處決囚犯的其中一種合法方式。雖然合法,但並不常用。

4、石刑

石刑是一種鈍擊致死的死刑執行方式,即埋入沙土用亂石砸死。通常把男性腰以下部位、女性胸以下部位埋入沙土中,施刑者向受刑者反復扔石塊。

石刑是伊斯蘭教法的一種,石刑在國際社會普遍被視為過於殘酷,故通常會使用一些較人道的死刑。仍然存在石刑的國家包括沒有舍棄伊斯蘭教刑法的阿富汗、伊朗、伊拉克、蘇丹、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沙烏地阿拉伯和奈及利亞、汶萊。

5、注射死刑

注射死刑,或注射毒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劑量的葯劑(通常是巴比妥酸鹽、肌肉鬆弛劑和氯化物)使被注射對象瞬間死亡的過程。主要用於死刑執行。

中國是繼美國之後,世界上第二個正式採用葯物注射死刑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從1997年起開始使用這種方式,瓜地馬拉從1998年開始,菲律賓(現已廢除死刑制度)從1999年開始,泰國從2003年開始。

Ⅷ 二戰後共處決了多少納粹戰犯

處決的納粹戰犯共有12名。由於希特勒、宣傳部長戈培爾,空軍元帥戈林自殺,隆美爾被賜死等。但象德國元帥布勒,上將古德里安反對過希特勒的焦土政策和槍決戰俘,事後免責。元帥保盧斯投降蘇聯,也免責。

Ⅸ 起訴日本二戰甲級戰犯55條罪狀

3.關於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一組數字:

3—3種罪行:

法庭有權審判犯有以下三種罪行的日本甲級戰犯:破壞和平罪;普通戰爭罪;違反人道罪。

4-4批逮捕令:

盟軍最高統帥部發出4批逮捕令,逮捕受審戰犯。

7-7名戰犯被處決:

東條英機等七名戰犯被處以絞刑。

818:開庭818次

1213:判決書1213頁

4336:檢察方與辯護方共提出證據4336件

48000:法庭記錄48000頁

10多萬:梅汝璈撰寫的法庭判決書共10多萬言。

750萬:整個審判共耗資750萬美元。

兩年半:整個審判持續兩年半之久。

11-11個國家,11名法官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由11個國家的11名法官組成,分別為:美國、中國、英國、蘇聯、法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荷蘭、印度和菲律賓。

28-28名被告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共審判被告28人

419-419名證人

雙方提供證人1194人,其中419人出庭作證。

大致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中國參與的國際審判,如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的審判;一種是中國自己主持的對日本戰犯的審判活動,具體又包括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對日本戰犯進行的一系列審判,以及新中國建立後對日本戰犯進行的一系列審判。在審判對象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主要審判的是28名甲級戰犯,基本上是被控犯「破壞和平罪」的戰爭罪犯;國民政府審判的則是乙丙級戰犯,共計2388名,大部分是被控犯「反人類罪」和「戰爭罪」的戰爭罪犯;新中國審判的對象從范圍上也應屬於乙丙級戰犯,一部分是1945年前後被捕,1950年7月由前蘇聯政府移交給我國的969名戰犯,一部分是1948年至1952年前後被中國人民解放軍逮捕的140名日本戰犯。因此,從整體上看,這一系列的審判從戰犯構成上講,既包括甲級戰犯也包括乙丙級戰犯;從罪名構成上看,包括「破壞和平罪」、「反人類罪」、「戰爭罪」等多種罪名。從罪惡程度上看,呈一個高低遞減的基本樣態

還有很多,自己看吧。

Ⅹ 25名甲級戰犯,為什麼只有7人被處絞刑

有關系收買了許多人

閱讀全文

與菲律賓處決多少名戰犯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金華義烏國際商貿城雨傘在哪個區 瀏覽:884
俄羅斯如何打通飛地立陶宛 瀏覽:1264
韓國如何應對流感 瀏覽:1032
在德國愛他美白金版賣多少錢 瀏覽:1108
澳大利亞養羊業為什麼發達 瀏覽:1558
如何進入法國高等學府 瀏覽:1600
巴西龜喂火腿吃什麼 瀏覽:1544
巴西土地面積多少萬平方千米 瀏覽:1388
巴西龜中耳炎初期要用什麼葯 瀏覽:1395
國際為什麼鋅片如此短缺 瀏覽:1757
巴西是用什麼規格的電源 瀏覽:1600
在中國賣的法國名牌有什麼 瀏覽:1471
在菲律賓投資可用什麼樣的居留條件 瀏覽:1393
德國被分裂為哪些國家 瀏覽:1035
澳大利亞跟團簽證要什麼材料 瀏覽:1353
德國大鵝節多少錢 瀏覽:998
去菲律賓過關時會盤問什麼 瀏覽:1315
澳大利亞女王為什麼是元首 瀏覽:1161
有什麼免費的韓國小說軟體 瀏覽:877
申請德國學校如何找中介 瀏覽:782